審計署及地方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在重點地區、部門設立的直接進行審計監督工作的執行機構。國家審計署已先後在上海、瀋陽、武漢、廣州、哈爾濱等地設立了審計特派員辦事處;在國家機電部、能源部、交通部等部、委設立了署駐部委審計局。在審計長領導下,實行特派員(局長)負責制,根據審計署的授權,就地進行直接審計監督,辦理具體審計業務並報告工作。審計機關在重點地區部門設立派出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在地區設立的派出機構,由派出審計機關領導;在部門設立的派出機構,實行派出審計機關與駐在部門雙重領導體制,以審計機關領導為主。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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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
基本定義 詳細定義 本質涵義 主要分類 審計與會計 -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
(六)審計分工的恰當性; (一)審計工作方案調整的; (一)審計事項的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審計方案的質量控制 -
審計體系
審計體系是指由若干審計要素相互聯繫而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審計管理工作體系是指由於若干審計管理工作要素相互聯繫而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為了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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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一種法定審計]
國家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執行政府預算收支的情況和會計資料實施檢查審核、監督的專門性活動。國家審計機關除...
基本介紹 審計目的 審計對象 基本特點 審計準則 -
軍隊審計條例
《軍隊審計條例》是為了加強軍隊審計工作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12月,新修訂的《軍隊審計條例》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全文 條例簡述 內容解讀 -
鄉鎮審計
鄉鎮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照審計、財經法律法規,對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資產負債狀況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
什麼是鄉鎮審計 鄉鎮審計的具體審計對象 鄉鎮審計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鄉鎮審計形成的原因 -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 ——附加英文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6號《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已經審計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審計署機關及派出、派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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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審計監督條例
為了加強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修訂內容 基本信息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財政審計 第三章 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審計 -
審計取證
審計取證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圍繞審計目標收集審計證據的過程。它是整個審計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一環,是形成審計結論的基礎,是審計認定事實,做出定性和處理處罰的依據。
什麼是審計取證 審計證據缺陷的形式[1] 審計取證方法與方法論[2] 審計取證方法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