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大理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二)依照保護區總體規劃,制定保護管理措施,報縣人民政府和州蒼管局審批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有關部門對蒼山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地質遺蹟、重要景觀進行考察、調查、監測,並建立檔案;
(四)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和河道保護治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縣蒼山保護管理分局內設辦公室、規劃信息股、綜合執法股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1、協助局領導組織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和工作;
2、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檢查記錄;
3、承辦機關文秘、檔案、人事、勞資工作;做好檔案收發、傳閱、保管、歸檔、立卷、清退工作;嚴格印章管理和使用;
4、承辦組織會議、保衛、信訪、聯絡、保密工作及行政管理等綜合性事務;
5、負責政務宣傳報到工作,協助領導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6、及時掌握幹部職工思想狀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協助局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做好考勤、雙簽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財產登記使用管理、公務接待、接訪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二)規劃信息股主要職責:
1、做好蒼山保護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工作;
2、做好蒼山項目的編寫、報批,做好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3、加強蒼山資源調查研究,搞好信息采編、收集工作;
4、擬定科學保護規劃意見,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景區景點與開發項目的規劃布局和規模控制;
5、協同有關部門對蒼山地質遺蹟進行調查、監測和管理,建立遺蹟檔案;
6、做好蒼山地質遺蹟分布區域規劃和自然地貌保護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以及其它有關工作。
(三)綜合執法股主要職責:
1、負責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諮詢和宣傳教育工作,擬定行政執法工作計畫和意見;
2、負責蒼山界標、標識的維護和管理,加強巡護工作;
3、做好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徵收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
4、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保護區的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以及其它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