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民政局

1954年,洪湖縣人民政府設立民衛科;1958年9月,變更為洪湖縣民政局;1987年7月洪湖撤縣建市後,更名為洪湖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作為市政府重要職能部門,業務上受荊州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廳的指導。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機構概況

1954年,洪湖縣人民政府設立民衛科;1958年9月,變更為洪湖縣民政局;1987年7月洪湖撤縣建市後,更名為洪湖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作為市政府重要職能部門,業務上受荊州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廳的指導。民政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94人,其中領導6人,在崗人員42人,離崗退養人員24人,離退休人員28人。在崗工作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36人,中共黨員37人。民政局內設辦公室、救災救濟科、低保科、社福科、優撫科、退伍軍人安置辦、婚姻登記科、基層政權建設科、老乾科、老齡科、福利生產科、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監察室共14個科室,下轄市農保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募辦、市殯葬管理所、市社會福利院、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園管理處、市軍休所、市社區服務中心、市扶貧基地、市婚姻服務中心、市救災物資儲備中心、市復退軍人培訓中心、市流浪乞討救助站、市光榮院、市新亞汽車修理廠共15個單位。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全體民政人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局黨委始終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把加快民政事業發展作為第一要務,以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為目標,艱苦奮鬥,勵精圖治,努力打造社會保障大平台,開創民政工作新局面。2003年耗資300多萬元的福利院綜合樓竣工投入使用,1000多萬元的新殯儀館順利搬遷開始營業,其它各項工作穩步發展,綜合指標居荊州市第二名;2004年民政工作再創新高,社會救助力度進一步加大,年支出救助款2200萬元;“福星工程”集中供養人數達1891人,入住率90.2%,落實五保供養資金350多萬元,年人均費用1400元—1500元;優撫安置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政策進一步得到落實,“關愛行動”成效明顯;社會事務管理進一步規範化,依法行政邁出了大步伐,社團登記、婚姻登記、地名區劃管理、殯葬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電腦福利彩票銷售1220萬元,居荊州市第一位;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了新進展,民政隊伍自身素質不斷提高,工作作風和精神面貌明顯進步,各項綜合指標位居荊州市民政系統第一名。

2004年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廳評為全省民政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實施“福星工程”先進單位、全省民政經濟工作先進單位,被省雙擁辦評為全省優撫事業先進單位;被荊州市委市政府評為荊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

機構職能

(一)研究草擬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研究擬訂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草擬我市社團管理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全市性社團和市內跨轄市、區社團的登記管理;研究提出我市社團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監督縣級社團登記管理工作。

(三)草擬我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市直單位所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收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市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我市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五)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協調市軍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研究提出救災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承擔國內外對市級政府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檢查和監督救災和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協調災後重建和災區的生產自救工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城鄉社會困難戶和其他特殊對象的基本生活救濟救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戶的供養工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組織、指導對外省、市的社會捐贈等對口支援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訂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擬定我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我市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擬定我市地名管理規劃和辦法;指導、審核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承辦標準地名發布的具體工作,提供地名信息;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實施地名標牌設定國標化;收集整理地名資料,管理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

(十一),組織、協調、指導轄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參與市際邊界爭議的調查,負責轄市、區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二)擬定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並貫徹實施。

(十三)監督檢查國內婚姻管理方針政策及規章的執行情況;指導婚姻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審核、批准婚姻中介機構。

(十四)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兒童收養及涉外收養工作;指導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宣傳國家和省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我市老齡工作發展規劃;擬定實施意見;承辦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負責與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全市福利彩票工作的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指導全市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有關民政業務的行政複議工作;受理來信來訪;指導轄市、區民政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民政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與民政業務有關的外事活動。

(十九)指導轄市、區民政事業財務工作,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二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機構設定

洪湖市民政局職能配置

一、機構配置:

洪湖市民政局是洪湖市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其職責除了履行政府機關共同的任務外,主要業務有4個方面,總計26大項。

(一)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萬面

1、救災;2、社會救濟和社會捐助;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社會福利事業,5、老年福利事業;6、福利彩票發行管理;7、福利企業管理。

(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

8、基層政權建設;9、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村、居委員會);10、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

(三)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方面

11、雙擁;12、優待撫恤;13、革命烈士褒揚;14、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15、退役士兵和軍隊復員幹部安置;16、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安置;17、軍供。

(四)管理專項社會事務方面

18、行政區劃;19、地名管理;20、勘界;21、社會團體登記管理;22、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23、婚姻登記;24、殯葬管理;25、收養登記管理;26、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

地理位置

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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