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津市市司法局共有幹部職工46人,其中班子成員8人,設2股(法宣股、基司股)3室(辦公室、政工室、裝備室)1處(公證處)和11個司法所。擔負著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服務等職能工作。
主要職責
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參與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擬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計畫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鄉鎮、街道、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服務市場;指導和管理全市的律師、企業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和公證工作;管理律師的考核登記、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和基層司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社區矯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和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全市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報名和組織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內部法制建設,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指導本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