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信訪局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民眾來訪接待、登記、受理、辦理、歸檔及本室受理來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和縣級領導輪流接訪等日常工作。 負責中央、省、市、縣交辦的重要民眾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檢查民眾工作各項制度、任務的落實情況。

簡介

洞口縣信訪局原名中共洞口縣委、洞口縣人民政府人民來信來訪辦公室,2002年1月更名為洞口縣信訪局,為洞口縣委、縣人民政府主管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該局推行“暢通渠道、聯繫民眾、解決問題、促進和諧”的核心理念;“以人為本、以法為度、方便快捷、誠信公正”的服務理念;“服務大局、協調到位、強化責任、彰顯績效”的工作理念,努力打造“信通訪和”的機關服務品牌。
近幾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創造性推出了機關幹部職工崗位責任制、信訪首問責任制、雙向承諾制、縣級領導幹部信訪接待制、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領導幹部信訪工作“一崗雙責”制、排查調處信訪隱患工作程式、信訪工作督查督辦工作規則等規章制度,為人民民眾解決了大量實際問題,化解了大批社會矛盾,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的和諧穩定與發展。多次榮獲省、市、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和文明單位。
地址:洞口縣洞口鎮大正街248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央、省、市縣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進一步做好信訪工作。
(二)負責處理人民民眾和境外人士給縣委、縣政府領導的來信,接待個人和集體來縣委、縣政府上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反映來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和形勢,開展調查研究,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制定有關方針和建議。
(三)承辦上級及有關單位和新聞單位轉給縣黨政領導的人民來信和來訪接待工作。
(四)承辦上級單位及領導同志轉辦、交辦的信訪案件,向同級和下級單位交辦、信訪案件,提出處理建議,督促檢查重要信訪案件的處理和落實。
(五)協調處理縣級部門之間、鄉鎮之間以及跨地域信訪案件;參與查處不宜向下交辦的案件;協調處理民眾上訪和異常、突發事件;檢查、協調縣級部門及鄉鎮信訪工作。
(六)指導全縣信訪業務工作;制定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檢查督促信訪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落實;組織交流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並掌握全縣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全縣信訪幹部的培訓,加強信訪辦公自動化與信息化建設。
(七)對各鄉鎮、各部門受理人民來信、接待人民來訪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調查研究全縣信訪工作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提供有價值的信訪信息,掌握其變化規律,並按要求及時上報省、市有關部門。
(八)承擔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的人民來信、來訪和接待處理工作,保證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順利進行。
(九)管理信訪檔案,保守信訪機密、向人民民眾提供有關信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縣委民眾工作部(信訪局)設5個內設股級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辦文、辦會、人事政工、黨務黨建、內部事務管理、聯鄉包村、扶貧、統計信訪信息的收集歸檔等工作。
2、民眾工作指導室
負責全縣民眾工作的指導協調、典型推介、檢查考核、督促通報及獎懲建議等日常性工作。
3、來訪接待室
負責民眾來訪接待、登記、受理、辦理、歸檔及本室受理來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和縣級領導輪流接訪等日常工作。
4、辦信網路信息室
負責中央、省、市交辦、轉辦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批辦的民眾工作事項的辦理;負責縣委書記、縣長公開電話、電子信箱、網上信訪、民眾來信的收閱、登記、辦理、歸檔及本室辦理民眾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民眾工作部信息網路維護建設。
5、督查督辦室
負責中央、省、市、縣交辦的重要民眾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檢查民眾工作各項制度、任務的落實情況。對全縣民眾工作和信訪工作的安排部署進行跟蹤問效,監督檢查涉及民眾利益政策的貫徹落實,並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部領導交辦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對接訪中心各視窗單位的行政效能進行督查督辦。對違反《信訪條例》和民眾政策、損害民眾利益的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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