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洛陽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規劃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和監管程式、操作規程等規範性檔案。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依法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建立並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組織開展藥品監督抽驗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
(四)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轄區、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洛陽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