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1956年至1958年進行過三次發掘,文化層可分為三期,其中一、二期大體與偃師二里頭文化的二、三期相同,應將其歸屬於夏代文化的範疇。洛達廟第三期中有些陶器特徵則與二里崗下層文化相接近。由於這類遺址有的被壓在商代城牆下面,所以在商代城遺址底層也常有發現。這種現象說明洛達廟遺址比商代城遺址相對年代要早些。位於鄭州市中原區洛達廟村東北500米的台地上。
遺址簡介
遺址東西長約200多米,南北寬約200米,面積4萬餘平方米,現已為城區所壓。文化層厚1—2米,遺存有房基、灰坑、陶窯、墓葬等。1956年5月~12月,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第一隊對該遺址進行試掘,發掘面積470平方米。清理灰坑15個,同時清理商代至宋代墓葬52座、陶窯3座。其中商代墓葬2座、陶窯2座。出十一批重要遺物,有陶、石、骨、蚌、玉等器物,其中以陶器數量最多。器形有扁足鼎、圜底深腹缸、平底盆、圜底盆、附加堆紋大口尊、豆、釜、瓦足簋、缸等。石器有斧、刀、鐮、鑿、鏟等,此外還有骨鏟、卜骨、玉飾等。陶器以輪制為主,兼有模製和手制,陶質多泥質灰陶和夾砂灰陶。器表多飾繩紋和附加堆紋、連索狀紋、弦紋等。顯著特徵是圜底器物多,夾砂缸多,而且多數缸外表塗泥,留有燒火痕。該遺址出土陶器,與旭旮王龍山文化和二里崗商代文化有別,具有其獨立的文化特性,因此學術界將此類文化遺存命名為洛達廟類型。由於此遺址是中原地區最早發現的二里頭文化遺存,在中國考古學研究中至今仍具有重要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