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全縣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落實中央和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外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管理。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定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計畫進行調整;擬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糧食等儲備。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工作的執法、監督、檢測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全縣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重點項目建設、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貫徹實施推進關天經濟區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推進關天經濟區洛南區域建設的重點基礎設施和重大產業項目等建設並協調實施;承擔關天經濟區洛南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縣國防經濟動員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和蘇陝(江寧)扶貧協作與經濟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口扶貧協作與合作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物價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改革局(縣物價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後勤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幹部教育、普法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機關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工作。
發展規劃股
負責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規劃和政策並監測與評估實施情況;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測分析全縣巨觀經濟形勢,起草計畫執行情況及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報告;參與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基礎測繪計畫、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負責機關信息宣傳組織協調工作,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推進西部大開發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點項目布局等建議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執行情況、全縣市場發展狀況,並提出相關建議;擬定現代物流業規劃和農產品、工業品及重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執行;銜接、協調全縣財政、金融和流通領域體制改革有關問題;審核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券,協調推進全縣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參與管理縣級糧油、化肥等重要物資儲備;審核流通領域省級服務業專項資金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流通領域建設項目的備案和審核;分析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審核外商投資項目。
固定資產投資股
負責擬定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投資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路交通、通信基礎設施、電力設施、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公檢法司、駐洛部隊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建設、黨政機關業務用房建設、城區房地產開發等項目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我縣重點產業布局、促進重點項目建設的建議和措施;審批、審查、上報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負責匯總編制全縣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重點項目建設計畫、重大前期項目工作計畫,並負責匯總項目信息統計、分析、上報與發布,以及重點項目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全縣招投標工作,監督實施市縣重點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縣直項目招投標工作;承擔縣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社會發展股
綜合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文物廣電、教育、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等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推進全縣社會事業建設;協調全縣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審批、審查、上報社會事業類建設項目;綜合分析提出全縣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農村經濟股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審批、審查、上報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項目;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負責農業生產、農村水利、沼氣、水電站、林業生態工程等建設項目的管理,提出重點項目建設並協調實施;組織協調全縣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建設規劃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區域經濟股
綜合分析全縣工業、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定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範性檔案,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審批、審查、上報工業和服務業建設項目;負責組織擬定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項目布局相關建議並督促實施;承擔蘇陝(寧洛)辦、縣服務業辦的日常工作;承擔縣突破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關天經濟區洛南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擬定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等規定。綜合分析全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全縣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區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畫和產業政策;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節能減排清潔生產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電網建設、新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相關工作;承擔縣節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以工代賑辦公室
負責全縣以工代賑項目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便民橋工程規劃和項目庫建設;負責年度以工代賑項目暨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便民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實施方案並下達年度項目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項目銜接與資金爭取;調查研究解決易地扶貧搬遷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年度以工代賑項目考評與獎懲工作;參與檢查監督項目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組織相關部門竣工驗收與總結推廣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發展改革局(縣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縣物價局局長1名(正科)。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縣物價局內設價格管理與監測股、收費管理股。
(二)單設縣項目辦公室,事業性質,科級規格,財政全額撥款,隸屬發展改革局管理,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組織開展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對違規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等職責由監察室承擔。
(四)縣發展改革局和縣糧食管理中心的有關職責關係。(1)縣糧食管理中心擬定的全縣糧食流通發展戰略、重大規劃、規範性檔案和提出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建議由縣發展改革局審定或審核後上報。(2)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擬定糧食進出口計畫。(3)縣糧食管理中心提出的糧食儲備的收儲、動用建議,經縣發展改革局審核後上報。
(五)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洛南分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全縣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