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楞嚴經石刻

泰山楞嚴經石刻

《楞嚴經》石刻由四石組成,高皆39厘米。第一石寬163厘米,刻偈詞41行,滿行10字;第二石寬147厘米,刻偈語39行,滿行10字;第三石寬158厘米,刻偈語42行,滿行10字;第四石寬149厘米,刻偈語、題跋、題款36行,滿行10字。凡刻文158行,字徑皆3厘米,均為行書。其中最末4行題款為正書,字徑約1.5厘米。 《楞嚴經》石刻,嵌在泰山靈岩寺御書閣下門洞外左右壁上。《靈岩志》稱此石刻為“圓通經”,但據泰山碑刻專家姜豐榮考證,此石刻的內容為《首楞嚴經》中之部分偈語,是佛經中的頌詞,以三言至七言以至多言為句。

《楞嚴經》石刻

首段偈語從“覺海性澄圓”始,至“真實心如是”止,書於宋元符二年(1099),錄自《首楞嚴經義海》第十八卷。第二段偈語自“妙湛總持不動尊”始,至“爍伽羅心不動轉”止,書於宋建中靖國元年(1101),錄自《首楞嚴經義海》第十卷。

書者蔡卞(1058—1117),字元度,蔡京弟,王安石婿,興化仙遊(今屬福建省)人。熙寧三年(1070)與蔡京同登進士第,官至觀文殿學士、檢校少保。元豐中為中書舍人;哲宗立,遷禮部侍郎;紹聖四年拜尚書左丞;徽宗即位,黜知江寧府,連貶少府少監,分司池州;一年後,又召為中太乙宮使,擢知樞密院。

此石刻前段偈語書於元符二年,正是蔡卞官尚書左丞之時,後段偈語書於建中靖國元年,正是蔡卞貶少府少監分司池州之時。一年後,即崇寧元年將此二段偈語刻於靈岩,此時蔡卞已知樞密院。未見史料記載蔡卞到過靈岩,他與靈岩寺住持仁欽也毫無關係,那么此石刻形成的實際情況如何,其中又有什麼故事,還有待進一步考證。(圖為拓本局部)

史稱蔡卞人品低下,但歷代對其書法卻多有好評。宋《宣和書譜》稱:“卞自少喜學書,初顏行,筆勢飄逸,圭角稍露,自成一家,亦長於大字。晚年高位,不倦書寫,稍親厚者必自書簡牘。”以書名自負的米芾對有宋一代諸多書家多有微詞,對上謂“蔡京不得筆,蔡襄勒字,沈遼排字,黃庭堅描字,蘇軾畫字,臣刷字”,而獨尊蔡卞“得筆”(見《海岳名言》)。而明安世鳳步米芾後塵,在《墨林快事》中稱:“卞勝於京,京又勝於襄,今知有襄而不知有他蔡,名之有幸不幸若此。”他把蔡卞推到蘇軾黃庭堅米芾蔡襄宋四家”之一的蔡襄之上。蔡氏兄弟政聲不佳,史稱蔡卞上欺天子,下脅同列,中傷善類,其奸惡過章淳。但明王世貞則稱“其書圓健遒美,有兼人之力,而時以已意參之,蓋有書筆無書學者,要之不可以人廢也”,肯定了其學養與書品的關係。方豪以《斷碑集》名世。嘉靖元年

泰山楞嚴經石刻(拓片局部)泰山楞嚴經石刻(拓片局部)

(1522)三月六日,他見此碑發出了“方豪再觀,嗚呼!君子何以人廢書乎”的慨嘆。

由此可知,蔡卞“自成—家”得力於“得筆”。而米芾是書法史上第一個提出“得筆”概念的人。得筆就是得筆法、守筆法。米芾在《群玉堂米帖》中還說:“得筆則細如髭發亦圓,不得筆雖精如椽亦扁。”這裡“圓”、“扁”即指線條質量,“圓”即圓勁,指線條有立體感,“扁”即扁薄,指線條飄浮。“得筆”是書法線條的重要技術標準。初學行書,以蔡卞《楞嚴經》為範本也不失為正途。清王昶金石萃編》稱此石刻“所書瀏漓頓挫,行法不減(米)元章,且通體完善,臨池家可以模仿也”。

此石刻已收入江蘇美術出版社出版的《中華瑰寶·泰山碑刻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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