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類別
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2、負責泰安市轄區內道路交通稽查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客貨運輸車輛檢查、運政檢查、路政巡查、治理公路“三亂”以及委託代查等工作,並接受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統一協調管理轄區內的交通稽查執法工作;
4、協調交通部門內部有關道路交通稽查工作的業務關係;
5、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管理有關票證、標誌和檔案,及時做好交通稽查信息統計和反饋工作;
6、組織安排轄區內的交通稽查執法活動,督導各執法單位做好完善執法手段和設施設備的工作;
7、負責全市交通稽查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8、處理有關的人民來信來訪;
9、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