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來縣物價監督管理局

3、負責縣級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價格監督檢查的協辦、協調工作,對全縣開展價格檢查工作。 四、物價成本隊1、負責全縣成本調查和成本價格監測工作以及成本監審工作。 2、負責全縣成本調查和成本價格監測的布點及人員培訓工作。

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執行上級物價部門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全縣價格管理和綜合平衡工作,監測全縣市場物價動態,提出對市場物價進行調控的意見和建議。管理全縣的國家機關收費、公益事業收費、公用事業收費、中介服務收費和重要的經營性收費。
2、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做好商品價格管理工作;有計畫地理順縣管商品價格。
3、負責對各類市場放開商品價格的監測,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測價格趨勢並提出相應的控制對策和建議;負責組織召開與人民民眾密切相關的商品價格調、定聽證會議;開展成本調查和物價業務統計工作。
4、認真做好收費許可證的審驗和監審工作。
5、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案件;推行商品明碼標價制度。
6、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工作的徵收、使用、管理工作;利用價格調節基金等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調控物價。
7、負責價格信息、價格諮詢服務;接受國家機關委託,對各類案件涉案物品進行價格認證;接受委託對各類有形和無形資產、各種勞務進行價格評估;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辦理其它涉及價格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內設機構

一、 物價檢查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國家、省、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各類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2、根據省、市價格工作總體目標,制定價格檢查工作計畫,開展物價誠信單位評比活動。
3、負責縣級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價格監督檢查的協辦、協調工作,對全縣開展價格檢查工作。
4、協助上級部門依法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牟取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5、負責全縣商品和服務行業明碼標價監督、檢查、規範管理工作。
6、負責接待和查處民眾來信來訪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7、負責物價檢查案卷立卷、整理建檔工作 ,及時統計上報物價檢查相關數據。
二、價格認證中心
1、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
2、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
3、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
4、接受稅收征管機關的委託,對價格不明、價格有爭議和糾紛的涉稅物進行價格認定。
三、綜合業務股
1、負責收費許可證核發和審驗工作。對在年審中審出的違價問題及時移交檢查所處理。負責建立《收費許可證》管理檔案。
2、負責受理行政審批項目。
3、負責《泰來物價》信息統計工作。
4、負責對泰來市場價格日常監測工作。
5、負責《收費許可證》的審核、變更、發證工作。按時上報有關收費統計報表和各項數據;
6、負責做好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工作。
四、物價成本隊
1、負責全縣成本調查和成本價格監測工作以及成本監審工作。
2、負責全縣成本調查和成本價格監測的布點及人員培訓工作。
3、負責在國家、省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全縣成本調查和成本價格監測的調查、歸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五、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
泰來縣人民政府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設在縣物價監督管理局,負責縣內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局機關辦公室
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印鑑管理、秘書事務、協調機關日常政務、事物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財務、備品管理,協調行政事務;負責史志編續、信訪、檔案、機關事務、安全保密及節假日值班、值宿工作;負責維護網路與信息安全;協助其它部門做好信息化建設;負責泰來價格信息網站製作、欄目策劃、辦公自動化設備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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