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糜蛋白酶

注射用糜蛋白酶

注射用糜蛋白酶為白色凍乾塊狀物。為蛋白分解酶,具有分解肽鏈作用。能清潔化膿創面、溶解膿液和壞死組織,助長肉芽組織生長,對眼睫狀韌帶有選擇性松解作用。與抗菌素及磺胺類藥物等合用治療各種炎症、潰瘍、膿腫、血腫、膿胸、中耳炎及白內障摘除等。

基本信息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注射用糜蛋白酶
英文名稱:Chymotrypsin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sheyong Midanbaimei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糜蛋白酶,系自牛或豬胰中提取的一種蛋白分解酶。輔料名稱:右鏇糖酐、甘露醇,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為白色凍乾塊狀物。

[適應症]

蛋白分解酶類藥。能促進血凝塊、膿性分泌物和壞死組織等的消化清除,用於眼科手術以鬆弛睫狀韌帶,減輕創傷性虹膜睫狀體炎;也可用於創口或局部炎症,以減少局部分泌和水腫。

[規格]

4000單位

[用法用量]

用前將本品以氯化鈉注射液適量溶解。
1、肌內注射:一次4000單位
2、眼科注入後房:一次800單位,3分鐘後用氯化鈉注射液沖洗前後房中遺留的藥物。

[不良反應]

1、肌內注射偶可致過敏性休克,用前應先做皮膚過敏試驗。
2、本品可引起組胺釋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腫脹。
3、眼科局部套用可引起短暫性的眼內壓增高,導致眼痛和角膜水腫,青光眼症狀可持續一周后消退。
4、尚可致角膜線狀混濁、玻璃體疝、虹膜色素脫落、葡萄膜炎,以及創口開裂或延遲癒合。
5、本品對視網膜有較強的毒性,套用時勿使藥物透入玻璃體,因可造成晶狀體損壞。

[禁忌]

1、嚴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2、眼內壓高或伴有角膜變性的白內障患者、以及玻璃體有液化傾向者禁用。
3、20歲以下患者,由於晶狀體囊玻璃體韌帶相連固,眼球較小,鞏膜彈性強,套用本品可使玻璃體脫出,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可靜脈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藥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用抗組胺類藥物治療。
4、本品溶解後不穩定,宜用時新鮮配製。

[孕婦及浦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不能與青黴素合用,不能與腎上腺素、過氧化氫配伍。
2、對本品引起的青光眼症狀,於術後滴入β受體阻滯藥(如噻嗎洛爾),或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劑(如乙醯唑胺),可望得到減輕。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本品具有肽鏈內切酶作用,使蛋白質大分子的肽鏈切斷,成為分子量較小的肽,使某些脂水解。因此可消化膿液、積血、壞死組織,起創面進化、消炎、消腫作用。此外i,尚能鬆弛睫狀韌帶及溶解眼內某些組織的蛋白結構。

[藥代動力學]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考參考文獻。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持。

[包裝]

2毫升管制瓶,每盒兩瓶。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31022112

檢查

酸度 取本品5支,每支加水2ml,溶解後,合併,混勻,依法測定(中
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33頁),pH值應為5.5~6.5。
溶液的澄明度與顏色 取本品,每支加澄明水2ml溶解後,溶液應澄明幾乎無色。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60℃減壓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8.0%(中國藥典1985
年版二部附錄40頁)。
其他 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85年版二部附錄4頁)。

效價測定

取本品3支,分別加鹽酸液(0.0012mol/L)溶解並使成每1ml中含12~
16單位的溶液,照糜蛋白酶項下的方法測定,每支的效價均應符合規定。若有1支不合格;
另取3支複試,均應符合規定。
A<[]>-A<[]>
計算式 含糜蛋白酶標示量的百分率=─────────×100%
0.0075TM
式中 A<]>=直線上開始的吸收度
A<>=直線上終止的吸收度
T=A<>至A<[1讀數的時間(分)
M=測定液中糜蛋白酶的標示單位數
0.0075=在上述條件下,吸收度每分鐘改變0.0075相當一個糜蛋白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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