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南美政治家西蒙·玻利瓦爾是第一個在美洲各共和國崐之間開展這一工作的人。通過他的努力,美洲各獨立共和國於1826年在巴拿馬的巴拿馬城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其他的幾次會議就是1847年在秘魯利馬召開的會議,1856年在智利聖地亞哥召開的會議,1864和1877年在利馬召開的兩次會議,以及1888年在烏拉圭蒙得維的亞召開的會議。1864年以前,會議主要討論政治問題。1864年以後,各國代表都致力於國際法規章的簡化工作。
早期第一次美洲國家國際會議(通稱“泛美會議”)於1889和1890年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召開。這次會議是頭一次有西半球所有獨立國家參加的會議。各國代表建立了“美洲共和國國際聯盟”,並設美洲各共和國商務局為其中央機構。
1910年,該商務局改名泛美聯盟。1889年至1933年期間共召開了五次會議,都是在美國威脅的陰影之下召開的。此期間,美國對好幾個拉丁美洲國家的事物進行了干涉。
睦鄰政策
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以及後來的總統赫伯特·胡佛已經認識到改善同拉丁美洲關係的必要性。但是,首先朝這個目標取得實際進展的是總統富蘭克林·D.羅斯福[FranklinD.Roosevelt],他開始實行“睦鄰政策”。1933年在蒙得維的亞召開的第七次泛美會議一致認定,任何國家都無權干涉別國的事務。1936年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召開的旨在維護和平的美洲國家會議上,美洲各共和國一致同意要進行合作來解決他們之間的分歧。
第八次泛美會議於1938年在利馬召開。這次會議宣布,“對任何一個美洲共和國的和平、安全和領土完整”的任何威脅,都將是所有美洲國家關切的事。根據利馬宣言的精神,又先後於1939年在巴拿馬城、1940年在古巴的哈瓦那、1942年在巴西的里約熱內盧召開了會議。
更強有力的紐帶 在1945年召開的墨西哥城會崐議上,與會代表認為,美洲國家體系需要加強。朝這個方向邁出的第一步就是簽定了一個對付侵略行動的條約。在1947年召開的里約熱內盧會議上,與會代表簽訂了美洲國家互助條約,又稱里約條約。這個條約宣布,對任何一個成員國的武裝攻擊,就是對所有美洲國家的攻擊。
第九次美洲國家會議於1948年在哥倫比亞的波哥大召開。這次會議建立了“美洲國家組織”,鞏固了多年來所取得的進步。泛美聯盟遂成了“美洲國家組織總秘書處”。
1954年,第十次美洲國家國際會議在美國的敦促下通過了一個反共決議。1960年,十九個美洲國家通過了“波哥大法規”[ActofBogota],同意為促進拉丁美洲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而工作。
同年,美洲國家組織採取了第一次集體行動來反對一個國家。該組織對當時處於獨裁者拉法埃爾·特魯希略統治下的多米尼加共和國實行了外交制裁。1961年,美國和拉丁美洲國家制定了“進步聯盟”計畫。這個計畫號召在民主和資本主義的基礎上致力於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但是,這個計畫並沒有能終止古巴的共產主義統治,也沒有能阻止其他一些拉丁美洲國家的共產主義運動。共產主義運動已經在古巴贏得了政權。
1962年,美洲國家組織一致支持美國海軍進行封鎖,以阻止蘇聯核武器進入古巴。1969年,美洲國家組織外長會議迅速採取行動,結束了薩爾瓦多軍隊對宏都拉斯為期五天的入侵。
1970年,美洲國家組織憲章修正案生效。修正案規定該組織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大會。大會取代了過去通常每五年召開一次例會的美洲國際會議。從70年代末開始,美洲國家組織一直為削弱中美洲地區的革命及其他政治動亂而鬥爭,但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