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縣農機局

內設科室(1)、辦公室主要負責檔案收發、文字檔案管理。負責機關檔案、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實施方案、工作總結、報告等文字的起草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局長辦公聯席會及其它會議的籌備、通知、簽到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的考勤和請、銷假統計、登記工作。接待處理有關本局業務的信訪案件。搞好後勤服務,做好接待工作入機關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機法規的宣傳。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2)、人事科負責人事、文秘、勞資、檔案、信息、信訪、保衛、保密、提案、督辦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3)、財務科主要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及收支預算的編報工作。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抓好增收節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財簿、報表等檔案資料。遵守和維護國家財經紀律,保證收支賬目的合理、合法和統計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向上級爭取項目、資金及管理工作。負責對本局所有財務核算單位執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要情況立即向局長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濟政辦發[1997]33號檔案規定,所承擔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縣農機管理工作法規和規章制度,擬定有關法規的實施意見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農機行業執法工作。
2、研究提出本縣農機化工作發展重點、發展方向,重大技術措施的監督實施;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中長發,特色產業,生態環境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農業機械化項目,對農機裝備結構的最佳化調整進行巨觀調整。
3、負責本縣農機行業的科研,農機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負責重大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項目的調整,申報立項及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機械化重點攻關項目的初審,立項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農機重大科技成果的申報,開展技術交流和合作。
4、負責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指導農機行業社會化服務活動,指導農機維修網路建設,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5、研究擬定本縣農機作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業機械的實用性試驗評估和農業機械的試驗推廣鑑定;負責本縣農機產品的推廣許可證,農機產品維修和農機作業質量監督管理。
6、負責農業機械用油的需求預測和農業機械油料的管理,向自治區、地區農機局爭取農機救災油料指標和補貼資金,指導農機供應網路建設、經營活動和節油工作,組織農機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7、負責農機化各項資金和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
8、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管理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9、負責指導本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業機械作業標準、質量、收費等實行監督檢查。
10、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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