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姓名:Franz Boas中文譯名:弗朗茨·博厄斯/弗朗茨·博厄斯
國籍:德國裔美國人
出生:1858年7月9日出生於德國明登。
逝世:1942年12月21日逝世於美國紐約。
教育程度:德國基爾大學物理學博士(1881)
職業:人類學家
父母:Meier Boas (1823-1899)自由主義者。
Sophie Meyer Boas (1828-1916)理想主義者。
配偶:Marie Krackowizer Boas (1861-1929)
子女:Helene Boas Yampolsky (1888-1963)
Ernst Philip Boas (1891-1955)
Hedwig Boas (1893/94)
Gertrud Boas (1897-1924)
Henry Herbert Donaldson Boas (1899-1925)
Marie Franziska Boas (1902-1987)
早年生活與教育
弗朗茨·博厄斯生於德國北萊茵威斯伐倫州明登市。雖然他的祖父母是不折不扣的猶太人,其雙親卻如同大多數的德籍猶太人,依循著啟蒙時代的價值觀,其中包括同化於現代德國社會。博厄斯對其猶太背景十分敏感,雖然他口頭上駁斥反猶太主義,並拒絕改信基督教,但他從不認同自己是猶太人;事實上,依據他的傳記作者所言:“他是一個‘族群定義上’的德國人,在美國保存並提倡德國文化與價值”。
博厄斯早年的思想背景來自一個德國家庭,其中1848年革命的理想是一股活躍動力。父親是自由主義者,但並不熱衷於公眾事務;母親是理想主義者,對公眾議題非常感興趣;他們在1854年創立了幼稚園,致力於科學。父母砸碎了教條的枷鎖。父親對他父母親的家庭的禮儀,依然保持著一份情感,但並不允許這份情感影響他的知識自由。
博厄斯從早年在明登市福祿貝爾(Froebel)幼稚園的經歷,到他在“文科中學”(Gymnasium)的學習中,接觸了博物學並對它產生了興趣。在他在“文科中學”的工作中,他最感興趣與自豪的是植物地理分布研究。然而,在博厄斯進入大學就讀後,起先在海德堡大學,後來到波昂大學。他在波昂加入Burschenschaft Alemannia兄弟會,並終身參與它的活動,他關注的卻是數學和物理學(儘管他也選修一些地理學課程)。他當時有意前往柏林學習物理學,但為了更親近家人而選擇基爾大學。在那裡他向卡斯滕(Gustav Karsten)學習物理學。博厄斯希望從事有關常態分布的高斯定理的研究,而卡思登卻引導他研究水的光學特性。該研究成為他博士論文的基礎。
1881年,博厄斯在基爾大學獲頒物理學博士學位。他對他的論文並不滿意,反而對他從事研究期間深感困擾的感知問題,產生了興趣。當博厄斯在海德堡修習庫諾·費雪(Kuno Fischer)的美學課程時,以及在波昂修習首屈一指的康德主義哲學家班諾·厄德曼(Benno Erdmann)的課程時,他已對康德學派思想產生興趣。這一興趣促使他轉向“精神物理學”,關注物理學之中的心理學和認識論問題的一門學問。他再度考慮前往柏林向赫爾曼·馮·亥姆霍茲學習精神物理學,但是精神物理學在當時的地位並不確定,而且博厄斯並未受過心理學訓練。
畢業後的研究
提歐伯·費雪(Theobald Fischer)已移居到基爾,且博厄斯已將地理學視為一條途徑,用以探索他對介於主觀經驗與客觀世界間的關係,所逐漸增長的興趣。在當時,德國地理學家們在討論文化變異的原因這個議題上,劃分為兩派。許多人主張,自然環境是主要決定因素;但其他人(特別是拉采爾 Friedrich Ratzel)試圖證明,思想透過人類遷移而傳播是更重要的。1883年博厄斯前往巴芬島 從事地理 學研究,探討自然環 境對於當地因紐特人(Inuit)遷移的影響。這是博厄斯的許多民族志田野工作的第一個,他摘錄田野筆記,撰寫他第一 本專著:《中央愛斯基摩人》(The Central Eskimo)(1888)。
博厄斯與巴芬島的因紐特人共同生活並從事研究,而且他對於探討人們的生活方式,發展出終生的研究興趣。
博厄斯記述,在北極圈冬季的永夜期間,他與旅行同伴迷路,被迫繼續駕著雪橇達26小時之久,穿越冰層、軟雪、以及降到零下四十六度的低溫。後來,他們安全到達一處遮蔽處休息,並從“饑寒交迫”中恢復過來。
博厄斯被迫依賴不同的因紐特群體來取得所需的一切,從方位與食物到遮蔽處與友誼。這是艱困的一年,充滿著許多極大的困難,包括受到一次又一次的疾病、不信任、黑死病與危險等等的襲擊。博厄斯成功探索了許多未曾調查的區域,並發現獨特的民族志事實,但漫長冬季與寂寞的越過危險地形的長途跋涉,迫使他探索他的靈魂,為他做為科學家與公民的生命,找尋一個方向。
博厄斯對於原住民社群的興趣,在他任職於柏林皇家民族學博物館時逐漸增長。他在柏林經過介紹而結識加拿大卑詩省Nuxálk 民族的成員,這觸發他與太平洋西北海岸第一民族建立終生的關係。
他回到柏林以完成其研究,且在1886年(在Helmholtz的支持下)他成功地對其大學任教資格論文《巴芬陸地》(Baffin Land)進行答辯,並被任命為地理學“無薪大學教師”(privatdozent)。當他在巴芬島時,他開始發展對於非西方文化研究的興趣。更進一步,1885年博厄斯 前往位於柏林的皇家民族學博物館,與體質人類學家 魯道夫·菲爾紹和民族學 家阿道夫·巴斯蒂安共同工作。在兩年前(1883年),博厄斯為了準備前往巴芬島探險,曾向菲爾紹學習解剖學。當時,菲爾紹捲入一場與他昔日學生恩斯特·海克爾之間對於演化的喧囂爭論。海克爾在閱讀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後,決定放棄他的醫生職業,改而研究比較解剖學,而且不遺餘力地在德國推廣達爾文思想。然而,如同其他大多數在1900年重新發現孟德爾遺傳學以及1918年現代綜合理論發展之前的自然科學家,菲爾紹感覺達爾文的理論是薄弱的,因為他們缺乏一套細胞突變性的理論。因此,菲爾紹偏愛拉馬克學派的演化模型。這一爭論在地理學家中引起共鳴。拉馬克論者相信環境力量可以促成有機體快速與持久的變化,該變化並沒有遺傳原因;因此拉馬克論者和環境決定論者時常發現他們處在爭論的同一方。
而博厄斯與巴斯典更為密集地工作,後者以其對環境決定論的反感而著名。取而代之的,他試圖證明“人類心智一致性”,這是一個信念,所有的人類都具有相同的知識能力,以及所有文化都基於相同的基本心智法則。他試圖證明,習慣與信仰的變異是歷史偶然事件的結果。這一觀點呼應博厄斯在巴芬島的經歷,並吸引他轉向人類學。
在皇家民族學博物館時,博厄斯開始對太平洋西北海岸的美洲土著產生興趣,並且在他對大學任教資格論文進行答辯後,他經由美國紐約前往加拿大卑詩省進行為期三個月的旅程。1887年1月,他在紐 約獲得《科學》(Science)雜誌的助理編輯一職。博厄斯遠離了在德國愈演愈烈的 反猶太 主義與國家主義,以 及對地理學家而言極其有限的學術機會,他決定留在美國。
除了他在《科學》雜誌的編輯工作,博厄斯在1888年還獲得了美國克拉克大學(Clark University)人類學講師“dozent”的職位。但博厄斯在克拉克大學的機會有限,因為這所大學並未設立人類學系。而且,博厄斯擔心大學校長斯坦利·霍爾對其研究的干涉。1892年,博厄斯加入了大批其 他克拉克大學教師的辭職行列,以抗議霍爾對學術自由 的侵犯。博厄斯此後於1893年被任命為芝加哥哥倫布紀念博覽會(World Columbian Exposition)人類學首席助理。
人物年表
1858年7月9日出生於德國明登。
1881年,博厄斯在基爾大學獲頒物理學博士學位。
1883年博厄斯前往巴芬島從事地理學研究,探討自然環境對於當地因紐特人(Inuit)遷移的影響。這是鮑亞士的許多民族志田野工作的第一個。
1885年博厄斯前往位於柏林的皇家民族學博物館,與體質人類學家魯道夫·菲爾紹和民族學家阿道夫·巴斯蒂安共同工作。
1886年(在Helmholtz的支持下)他成功地對其大學任教資格論文《巴芬陸地》(Baffin Land)進行答辯,並被任命為地理學“無薪大學教師”(privatdozent)。
1887年1月,他在紐約獲得《科學》(Science)雜誌的助理編輯一職。博厄斯遠離了在德國愈演愈烈的反猶太主義與國家主義,以及對地理學家而言極其有限的學術機會,他決定留在美國。
1887年,在他的巴芬島探險之後,博厄斯寫下了《民族學分類的原則》(《The Principles of Ethnological Classification》)。
1888年,他摘錄田野筆記,撰寫他第一本專著:《中央愛斯基摩人》(The Central Eskimo)。
1888年,還獲得了美國克拉克大學(Clark University)人類學講師“dozent”的職位。
1892年,博厄斯加入了大批其他克拉克大學教師的辭職行列,以抗議霍爾對學術自由的侵犯。
1893年被任命為芝加哥哥倫布紀念博覽會(World Columbian Exposition)人類學首席助理。
1896年,博厄斯被任命為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擔任民族學與人體學的助理研究人員。
1896年,博厄斯被任命為美國哥倫比亞 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體質人類 學講師。
1897年他組成了傑瑟普北太平洋海岸考察隊(Jesup North Pacific Expedition),一場為期五年對於太平洋西北海岸土著的田野研究,這些人的祖先是從西伯利亞跨越白令海峽遷移而來。
1899年,升等為人類學教授。
1903年,發表《阿拉斯加人針箱的裝飾圖案:傳統設計的歷史,以一個美國博物館的材料為基礎》。
1905年,他的取向使他與博物館總裁傑瑟普(Morris Jesup)以及館長班普斯(Hermon Bumpus)發生衝突。於是辭職,再也沒有為任何博物館工作。
1911年,出版《原始人的思維》(The Mind of Primitive Man)。
1920年,發表《民族學的方法》。
1942年12月21日逝世於美國紐約。
學術生涯晚期
1896年,博厄斯被任命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體質人類學講師,並於1899年升等為人類學教授。然而,在哥大教學的人類學家分屬不同科系。當博厄斯離開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他與哥倫比亞大學協商將人類學家集中到同一個系,博厄斯將主持該系。博厄斯在哥大的人類學系成為美國第一個設立博士課程的人類學系。
在這段期間,博厄斯發揮了關鍵作用,將美國人類學會(the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AAA)組織這個新興領域的一個傘形結構組織。博厄斯起初希望美國人類學會的成員限定為專業人類學家,但是麥克基(W.J. McGee)(另一位參與由鮑威爾所領導的BAE的地質學家)主張,該組織應當開放其他學科加入成員。麥克基的立場站了上風,而且他在1902年被選為美國人類學會的首任主席。博厄斯與普特曼(Putnam)、鮑威爾和荷曼斯(Holmes)同時被選為副主席。
博厄斯同時在哥大和美國人類學會,鼓吹人類學“四大分支”的概念;他親自為體質人類學、語言學、考古學以及文化人類學做出貢獻。他在這些分支的工作擔任開路先鋒:在體質人類學,他領導學者遠離種族的靜態分類學,而強調依照人類生物學與演化進行分類;在語言學,他打破了經典文獻學的局限,並確立一些現代語言學及認知人類學的核心問題;在文化人類學,他(與馬凌諾斯基一起)建立了脈絡論者的研究取向,探討文化、文化相對論與田野工作的參與觀察法。
四大分支的研究取向,被認定不僅將不同類型的人類學家集中到一個科系,更是透過將人類學研究的不同課題整合成為一個整體的課題,來重新構想人類學,這是博厄斯對這個學科的重大貢獻,並成為美國人類學有別於英國、法國、德國等國人類學的特徵。這個研究取向將人類學的課題--人類物種界定為一個整體。這個焦點並未使博厄斯尋求將所有的人類與人類活動形態化約為某些最小厘米母;更恰當的說,他明白人類物種的本質,將是在於人類形態與活動方面的為數龐大的變異(這是一條類似於達爾文探討一般物種的研究取向)。語言學
儘管博厄斯曾出版對美國土著語言的描述研究,並撰寫關於語言分類工作在理論上的困難之處,他仍將這個主題留給同事與學生如薩丕爾(Edward Sapir)去研究文化與語言間的關係。
但是,他1889年的文章《關於交替語音》("On Alternating Sounds")為語言學與文化人類學兩科的方法論,提供了非凡貢獻。這是對1888年丹尼爾·加里森·布林頓(Daniel Garrison Brinton)所發表論文的回應,當時布林頓為賓州大學的美國語言學與考古學教授。布林頓觀察到,在許多美國土著的口語中,某些語音規律地交替。這顯然不是個人口音所產生的作用;布林頓並未暗示說某些個體對於某些單字的發音異於他人。他主張有許多單字,甚至在被同一個說話者重複說出時,其發聲法都會有相當程度的差異。運用演化理論,布林頓主張此種普遍的不一致性是語言處於劣等的標記,以及美國土著都處於他們演化過程低等階段的證據。
博厄斯對布林頓所討論的內容十分熟悉;他在巴芬島和太平洋西北從事研究時也經歷類似事情。然而,他主張“交替語音”絕對不是美國土著語言的特徵——甚至他主張它們根本不存在。博厄斯並未將交替語音當做文化演化不同階段的客觀證據,而是從他多年來關於客觀自然現象的主觀感知的研究興趣,來看待它們。他也思考先前對演化取向的博物館展示的批評。在那裡,他指出兩種東西(如物質文化的器物)表面上看來是相似的,可能在實際上卻是非常不同。在這篇文章,他提出一種可能性,兩種東西(語音)看似不同,可能在實際上卻是相同的。
簡言之,他將注意力轉移到對不同語音的“感知”上。博厄斯以提出一個經驗問題開始:當人們用不同方法描述一個語音時,是因為他們不能感知其差異,或是可能存在另一個理由?他立刻就確定立場,他不關心關於感知缺陷的個案——等同於色盲的聽覺障礙。他指出,這些用不同方式描述同一個語音的人們所具有的問題,等同於用相同方式描述不同語音的人們所具有的問題。這是研究描述語言學的關鍵:當研究一種新語言時,我們如何注意不同單字的發音?(在這一點上,博厄斯預見了並奠定了音位學(Phonemics)與語音學(Phonetics)的區別。)人們可能用多種方法來發音一個單字,而且依然認知他們正在使用同一個單字。那么,問題並不是“這些知覺未能被他們個人所認知”(換言之,人們認知到某些發音的差異);而是這些語音“是依據其相似性而被分類”(換言之,人們將多種被感知到的語音歸成同一類)。一個類似的視覺例子包括描寫顏色的單字。英語單字“green”能被用來指稱多種明暗、色調、濃淡。但有些語言並沒有指稱“green”的單字。在這些案例中,人們可能將英語使用者所稱的“green”歸入“yellow”或“blue”中。這不是一個色盲的例子——人們能夠感知顏色的差異,但他們歸類這些相似顏色的方式有別於英語使用者。
博厄斯將這些原則運用於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的因紐特語的研究。研究者們已發表某個特定單字的許多不同拼法。在過去,研究者透過許多方法解釋這項資料--它可能指出對某個單字發音方式的各地變異,也可能指的是不同方言。博厄斯主張另一種解釋:差異並非在於因紐特人如何發出這個單字的語音,而是在於使用英語的學者如何感知這個單字的發音。這項差異並非在於英語使用者本身無法感知這個被討論的發音;而是英語的語音系統無法適應被感知的語音。
儘管博厄斯對描述語言學的研究方法提供非常特殊的貢獻,但是他最終的論點是意義深遠:觀察者的偏見並不必然是個人的偏見,它可能是文化的。換言之,西方研究者的感知範疇,可能有系統地導致一位西方人誤解或無法完整感知另一文化中的一個有意義的成分。如同他對梅森的博物館展示所提出的批評,博厄斯論證了這個看似文化演化證據的東西,實際上是不合乎科學的方法與西方人對自身文化優越的信念所產生的結果。這個論點為博厄斯的文化相對論(cultural relativism)提供了方法論基礎:某個文化的各種成分,從該文化的角度來看是有意義的,即使它們從另一文化的角度來看是沒有意義的(或具有截然不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