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本書是一部研究和探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治和憲政建設與發展的著作,主要涵蓋了法治(依法治國)、憲政和法理學三個方面的內容。在法治(依法治國)方面,本書論述了法治與法制的區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法制、鄧小平的民主與法制思想、依法治國與政治文明建設、依法治國與精神文明建設、我國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特點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司法體制改革與司法機關建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司法權的性質與作用等問題。
在憲政方面,本書集中討論了憲政與執政黨的執政方式、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憲政闡釋、憲法修改的研究報告、政府立法的幾個憲政理論問題、中國《緊急狀態法》的憲政立法模式等問題。本書還專門論證了今天社會主義中國採用憲政概念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在法理學方面,本書關於中國法理學的命運、法學研究方法的過去與現在等問題的論述,關於法理學研究的若干篇綜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建設若干理論問題、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深入研究人權理論、走向21世紀的中國法理學、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研討會綜述、依法治國與精神文明建設研討會綜述、依法治國與廉政建設研討會綜述、依法治國與司法改革研討會綜述、努力開創跨世紀法理學研究的新局面——都記載了中國法治與憲政變遷過程中法理學思考的印記。
本書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和角度,集中探討並反映了近20年來中國法治和憲政理論與實踐變遷的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