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義學

法教義學是一門將現行實在法秩序作為堅定信奉而不加懷疑的前提,並以此為出發點開展體系化與解釋工作的規範科學。 它研究以規範現象之身份而出現的法,因對現行法秩序的合理性保持確信,故而總是以一國現行實在法秩序為工作的基礎及界限,並在此背景下開展體系化與解釋的工作。 法教義學是來自德國法學界的一個概念,在寬泛的意義上,可與狹義的法學、實定法學、法律學、法解釋學等術語在同一或近似的含義上使用。

法教義學是一門將現行實在法秩序作為堅定信奉而不加懷疑的前提,並以此為出發點開展體系化與解釋工作的規範科學。它研究以規範現象之身份而出現的法,因對現行法秩序的合理性保持確信,故而總是以一國現行實在法秩序為工作的基礎及界限,並在此背景下開展體系化與解釋的工作。在實踐方面,它堅持認知主義的立場,主張現實問題的有解性,以實現更多具體細節上的正義為目標。
法教義學是來自德國法學界的一個概念,在寬泛的意義上,可與狹義的法學、實定法學、法律學、法解釋學等術語在同一或近似的含義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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