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李旭東 著
叢 書 名:法理文庫
內容簡介
作者認為,法律闡釋立場的法律規範,強調以司法者(法官)中心來認識法律規範概念,作為規範性法律文書形式存在的法律規範只是法律規範文本,它還不就是法律規範本身,必須具有規範性的潛能而且也具有現實的規範效力的法律規範才符合法律規範的概念。作者對闡釋學哲學有所借鑑和吸收,在法哲學的思辨方面為法律規範理論提供了一種有意義的解釋。應當說,本書對“立法者中心模式”和“司法者中心模式”的建構,對當代西方法律規範理論傳統的重述,對法律規範研究方法的法哲學思考,對解釋學哲學的運用,這些在研究方法和理論認識方面的進展都是值得肯定的。
法律規範理論是法學理論的基本論題之一,中外法學家曾經作出過許多不同的回答,也創立了各具特色的理論體系。應當說,本書對法律規範理論的研究是目前國內法學界比較系統的較高的質量的成果之一,為當代中國法律規範理論研究作出了有益的貢獻。
目錄
導論
一、什麼是法律規範
二、法律闡釋角度的法律規範概念
三、從法律闡釋角度認識法律規範概念的意義
上篇 法律規範理論之批判
第一章 當代中國法律規範理論的知識現狀
第一節 當代中國法律規範理論的知識現狀
第二節 立法者中心法律規範概念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 法律規範性信念的異化與發展
第二章 西方法學理論傳統中的法律規範
第一節 作為主權者命令的法律規範――奧斯丁的法律命令法
第二節 作為規範體系的法律規範――凱爾森的純粹法學理論
第三節 作為法律規則的法律規範――哈特的法律規則理論
第四節 作為體系和制度的法律規範――拉茲的法律體系理論
第五節 作業整體性的法律之法律規範――德沃金的法律闡釋理論
第三章 法律規範的認識途徑
第一節 作為認識客體的法律規範――邏輯體系的建構
第二節 作為行為規則的法律規範――描述社會學的提煉
第三節 作為解釋文本的法律規範――解釋學的運用
第四節 在三種法律理論中法官地位的變化
下篇 法律規範理論之重述
第四章 法律規範理論之知識重述
第五章 法律規範的闡釋性特點
第六章 闡釋性的法律規範概念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