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語:雙語法律文書的解釋

加拿大雙語立法的解釋第一節 雙語立法的解釋第四節 夏威夷雙語立法的解釋第二節

內容介紹

本書專為在全球化環境中從事起草、翻譯或處理多語種法律文書的中國律師、仲裁者、法官、翻譯和學者所寫。內容著重於分析和解釋多語種法律文書不同語言文本之間存在的差異。書中分析了兩百多年來全世界八個司法區域的法院和仲裁法庭是如何解決多語種條約和立法的不同語言文本之間的差異的,而所闡述的大部分差異都出現在其中一個語言文本為英語的立法中。書中設專章對以英語和漢語起草雙語立法和契約中存在的差異作了詳細的探討。本書所分析的差異發生於國際條約(英語和其他語言)和歐盟(英語和22種其他語言)、加拿大(英語和法語)、中國香港(英語和漢語)、南非(英語和南非荷蘭語)、夏威夷(英語和夏威夷語)、波多黎各(英語和西班牙語)、路易斯安那(英語和法語)不同語言的立法中,也介紹了各司法區域的歷史背景,解釋了為什麼條約或立法是多語種的,討論了法院和仲裁法庭對解決不同語言文本之間差異的裁決,敘述了各司法區域如何制定解決差異的規則。最後三章則總結了世界各國解決多語種差異的經驗,列舉了某些特定的英語詞句會產生的語義歧義和句法歧義的類型,並為如何解釋英漢雙語立法、解釋英漢雙語契約,以及起草英漢雙語契約提供了參考意見。

作者介紹

陶博(Preston M.Torbert),美國貝克·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芝加哥分所資深顧問,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及芝加哥大學東亞研究中心學者。1966年獲普林斯頓大學文學學士學位,1968年獲芝加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973年獲芝加哥大學中國歷史博士學位,1974年獲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陶博律師從事涉及中國的法律業務30多年,是美國貝克·麥堅時國際律師事務所中國法律業務部的創始人之一。著有《法律英語:中英雙語法律文書製作》等系列著作多種。

作品目錄

目錄
第一章 多語種國際條約的解釋
第一節 概論
第二節 多語種條約
第三節 在《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前裁決的案例
第四節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第五節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沒有解決的問題
第六節 小結
第二章 歐盟條約和立法的解釋
第一節 介紹
第二節 多種語言版本的歐盟立法
第三節 案例分析
第四節 小結
第三章 加拿大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一節 介紹
第二節 雙語立法的一般解釋規則
第三節 Michael Beaupre對共同含義規則的觀點
第四節 Michel Bastarache 大法官對共同含義規則的觀點
第五節 雙司法問題
第六節 小結
第四章 中國香港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一節 介紹
第二節 香港雙語立法起草
第三節 解決雙語立法差異
第四節 小結
第五章 南非的雙語法律解釋
第一節 介紹
第二節 雙語立法的舊法律基礎
第三節 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四節 多語種立法的新法律基礎
第五節 小結
第六章 夏威夷和波多黎各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一節 夏威夷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二節 波多黎各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七章 路易斯安那雙語立法的解釋
第一節 路易斯安那雙語一般立法的解釋
第二節 路易斯安那雙語特別立法的解釋
第三節 小結
第八章 雙語立法解釋中的歧義問題
第一節 介紹
第二節 句法歧義
第九章 雙語立法解釋總結
第一節 雙法立法解釋的兩個基本原則
第二節 雙語立法不一致的類型
第三節 雙語立法不一致的解決方法
第四節 解決雙語立法不一致的注意事項
第十章 雙語契約的解釋
第一節 雙語契約的經驗
第二節 雙語契約解釋的主要特色
第三節 雙語契約不一致的解決方法
第四節 解釋和起草英漢雙語契約的參考意見
第五節 小結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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