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

哈特著述相當豐富。主要著作有:《法律中的因果關係》(1959,與A·M·奧諾里合著)、《法律的概念》(1961)、《法律、自由和道德》(1968)、《懲罰與責任》(1968)、《法理學和哲學文選》(1983)。其中《法律的概念》最集中、系統地表達了他的法理學思想,被學術界譽為20世紀法學的經典作品。

基本信息

書籍簡介

作者: (英)哈特

譯者: 張文顯

副標題: 外國法律文庫ISBN: 9787500056317

頁數: 290

出版社: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定價: 15.0

裝幀: 平裝

出版年: 1996-1-1

作者生平

哈特(Herbert Li0nel Adolphus Hart,1907——)西方著名的法理學家、新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的創始人。他先後在牛津大學學習古代史、哲學和法律。

1932~1940年任出庭律師。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英軍情報機關服役。

1952年接替古德哈特(Good-hart)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座教授。

1969年辭去這一職務,致力於邊沁著作的整理和編纂。1978年退休。

主要著作

在這部著作中,作者把語義分析哲學的方法、社會學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從檢討以奧斯丁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學的法律概念入手,對法律的概念以及相關的其他概念,如規則、權利、義務、主權、法律的效力和實效,進行了全新的或具有初始意義的解析;富有啟發地闡述了法律與道德、法律與正義、道德與正義的關係;並比較中肯地分析和評判了自然法學、概念法學(法律形式主義)、法律現實主義等西方近代以來有代表性的法學思潮。總之,這本書對法理學做出了開創性貢獻。我們相信每一位讀者都會從本書的理論和方法論中得到多方面的啟示。

創始人

本書作者哈特是當代西方著名的法理學家,是新分析實證主義法學、即語義分析法學的創始人。本書集中而系統地表達了他的法律理學思想,被學術界譽為20世世紀法學經典之作。作者把語義分析哲學的方法、社會學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從批評以奧斯丁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學的法律定義入手,對法律的概念以相關的其他概念,如規則、權利、義務、主權、法律的效力和實效,進行了全新的“具有初始意義的解析;比較適當地評價了自然法學、概念法學、現實主義法學等近代來有代表性的法學思潮。

學術評價

西方學術界對哈特及其法理學評價甚高。1977年哈特70壽辰之際,英美等國的著名法學家紛紛發表文章以示祝賀。他們在文章中指出,50年代初人們說政治哲學已經消失,法哲學似乎也要消失。但是,四分之一世紀後,法哲學卻空前繁榮。這一繁榮景象的出現要歸功於哈特教授的工作。“他的工作奠定了當代英語世界和其他國家法哲學的基礎。他在牛津和其他地方的教導,鼓舞了大批年輕的哲學家滿懷大豐收的合理期望轉向法理學。”“他把法哲學與一般哲學思想的主流一體化,成功地把當代哲學方法的知識運用於法哲學的問題。……他闡明和加強了法哲學與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的聯繫,法哲學與精神哲學和語言哲學的聯繫,以及法哲學與哲學邏輯的聯繫。對這每一個學科,他都做出了重要的貢獻。”(P.M.S.Hacker&J.Raz:《法律、道德和社會》Law,Moralityand Society序言,Clarendon Press,Oxford,1977)國際著名法理學家羅納德·德沃金評論哈特的法哲學理論指出:他的觀點“透徹而精闢”,“在法哲學的幾乎任何一處,建設性的想必須從考慮他的觀點開始。”(德沃金:《認真看待權利》TakingRights Seriousl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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