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學說

法律人學說,由中國著名法學家李學東先生創立,至2008年其關門弟子禮澤洲先生進一步發展完善。

自1989年,由中國著名法學家李學東先生創立,至2008年其關門弟子禮澤洲先生進一步發展完善。提倡法律人不單一指“人”這個社會群體,還應包括:法律人,即弘法利生。旨在弘揚法治,讓人離苦得樂。它提倡“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重視人我之間的和睦共處,強調尊重與包容,追求公平公正、自由、平等、博愛。說白了,就是讓人我學會更好地與人和諧共處,即學會做人。“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斷除煩惱和痛苦的方法。“律”是規律、因緣,指的是緣起法。“人”是實踐和弘揚正法者,是眾生的福田和善知識。法律人學說提倡國家應遵從法治,反對術治和人治,重視全人教育。“法”、“律”、“人”構成《法律人學說》的理論基礎。

為杜絕腐敗行為,2008年9月18日在中國上海召開的法律人俱樂部高層領袖研討會上,將《法律人學說》作為全國高層領袖開展大學習、大討論的法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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