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法屬印度支那聯邦總督(越南語:Thống đốc Liên bang Đông Dương thuộc Pháp)為法屬印度支那聯邦首腦,負責管理法屬印度支那聯邦殖民地行政事務。總督駐紮於西貢(越南語:Sài Gòn 1887-1901),後遷至河內(越南語:Hà Nội 1902-1953)由來
1887年10月,法屬印度支那聯邦(越南語:Liên bang Đông Dương thuộc Pháp)正式成立。領土包括南圻(Nam Kỳ,亦稱交趾支那 Cochinchine)、中圻(Trung Kỳ,亦稱安南保護國An Nam Bảo hộ quốc )、北圻(Bắc Kỳ,亦稱東京 Đông Kinh) 、高棉(Campuchia),隨後在1893年的法暹戰爭(暹為暹羅,即泰國)中,湄公河東岸的寮國(Lào)也被收入法屬印度支那聯邦之中。殖民地面積741242平方公里,人口兩千四百萬。
法屬印度支那聯邦總督(越南語:Thống đốc )是聯邦中央行政首腦。開始總督擁有的權力不大,不過是一般的高級官吏,印度支那聯邦行政上管理大權基本上操縱在法國國內殖民部手中,宗主國國民會議掌握著這塊殖民地立法大權,聯邦的總預算,稅收定額,有關重大經濟政策,乃至修建鐵路和公路等具體方案都由法國國內決定,總督只起著收發室作用。
1891年和1898年通過的法令,賦予了總督擁有較大自主權,總督權力逐步擴大。總督在印度支那代表法蘭西共和國(越南語:Pháp Lan Tây Cộng hòa quốc),總督是印度支那聯邦武裝部隊最高司令官,聯邦總預算必須根據總督指示編制。其次有關印度支那聯邦法律、條例、法令等在宗主國國民會議通過後,必須由總督審核批准公布方能生效。總督還擁有下列各種權力:有權與法國駐遠東各國使節接觸與通訊,有權根據印度支那情況設定新的官僚機構,以及確定該行政機構的許可權和管理範圍。
在總督統轄下,交趾支那設副總督1人(轄南圻24個省),安南(轄中圻12個省)和東京(轄北圻23個省)分設總駐紮官2人,高棉(轄14個省)設總駐紮官1人,寮國設總駐紮官1人(轄10個省和1個軍事區)。這些機構各有其自治組織和獨立預算。
法國殖民者為了裝潢門面,還在印度支那聯邦搞了所謂“民意”機關,1887年成立了僅具有咨議性質的印度支那聯邦議會,總督為議會主席,當總督缺席時,由副總督或秘書長代行議會主席。
性質與作用
總督所轄的聯邦中央殖民行政機構極為龐大,設定了不少主管各項業務的管理局,如財政管理局、稅務管理局、國家專賣管理局、農業與貿易管理局、公用工程管理局等,都是法國殖民者榨取和掠奪印度支那各國人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