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壟斷組織

法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壟斷組織

正文

指1939年以前控制著法國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壟斷性大公司。
19世紀末20世紀初,法國從自由資本主義進入壟斷資本主義發展階段。在法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歷史中,由於它曾長期是一個小企業占優勢的工業分散的國家,集中與壟斷的發展進程相對落後於其他資本主義大國。
工業的集中和壟斷 19世紀中葉,隨著貿易的發展,交通和技術的進步,工商企業的組織方式不斷變革股份公司開始在法國流行,大企業獲得了迅速發展。在生產擴大和趨於集中的基礎上,1864年,法國產生了最初的壟斷聯合組織:“鍛鐵業公會”,它聯合了當時占97%的冶金企業,對成員企業的產品分配市場,限定產量,規定價格。這一壟斷聯合組織一直繼續存在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改名為“鋼鐵產品經銷公司”,操縱鋼鐵產品的銷售和出口,是法國最古老的壟斷聯合組織的典型。
19世紀70年代,特別是1873年經濟危機後,隨著資本與生產的進一步集中,法國壟斷組織開始了較廣泛的發展,在重工業的主要部門中尤為顯著。如1876年成立隆維鋼鐵康特瓦默爾特-摩澤爾鋼鐵出口康特瓦,1883年成立糖業卡特爾,1885年成立煤油辛迪加,1892年成立煤炭工業總會,1896年成立工字鐵辛迪加等。此外,在商業、農業、航海業和食品業中也組織了類似的壟斷聯合組織。
康特瓦(Comptoir)和辛迪加(Syndicat)是法國壟斷組織最普遍的形式。康特瓦的原意是帳房經銷處,它的組織形式和作用類似德國的卡特爾。辛迪加的原意是聯合會,它的作用除分配市場,規定價格外,還實行聯合採購和聯合銷售。康特瓦和辛迪加,其作用主要都是在商業流通方面。康特瓦或辛迪加聯合的企業不僅是大企業,往往也包括許多中小企業,但大企業起著真正的支配作用。
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法國的中小企業雖然在數量上仍占優勢,但大企業的統治地位已十分明顯。隨著生產的進一步擴大和集中的進一步發展,大企業通過聯合、合併、吞併和參與進行橫的或縱的組合,組成壟斷性更大的工業壟斷集團或托拉斯組織,在流通領域和生產領域都占據了統治的地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法國登記備案的各類壟斷聯合組織共有100多個,少數大工業集團壟斷了絕大部分工業生產。如在電力生產方面,法國戰前有2000家電力公司,但以梅西埃集團和杜朗集團為首的10家電力公司,就控制了90%的電力生產。在煤炭生產方面,28家煤炭公司占全國產量的90%,其中最大的8家公司則占了全國煤炭產量的一半;而這些煤炭公司又分屬於溫台爾、施奈德、奈爾伏、拉蒂、蓬塔穆松、洛朗等幾個大鋼鐵集團。它們所控制的10家鋼鐵公司:克勒索公司馬里納-聖艾蒂安公司迪林公司、德·溫台爾公司、隆維公司賽納勒-摩柏日公司埃斯科-默茲公司、德南-昂贊公司、北方與東方鋼鐵公司和羅亞爾公司,壟斷了全國鋼鐵生產的72%。在汽車製造業方面,1939年法國有31家汽車製造公司。但96%的小汽車生產為雪鐵龍、普吉奧、雷諾、西姆卡、馬福特羅森加特 6家公司所壟斷。88%的卡車生產則為雷諾雪鐵龍柏利埃普吉奧、拉蒂爾和龐哈爾 6家公司所壟斷。在化學工業方面,主要的壟斷集團是庫爾曼集團、聖戈班集團和羅納-普朗克集團以及佩希內集團,它們壟斷了酸、鹼、染料、藥品、人造絲化肥玻璃等生產。在有色金屬冶煉方面,則幾乎完全為佩希內和於日訥兩個集團所控制。在輕工業和食品工業中也有很大的壟斷集團,如1938年法國全國煉乳生產的53%就由雀巢牌牛奶公司一家所控制。
銀行業的集中和壟斷 法國銀行業的集中和壟斷程度高於整個工業部門,而且它們在工業部門的集中和壟斷形成中起著特別明顯的作用。這些銀行除在戰前已起中央銀行作用的法蘭西銀行外,還有 19世紀 60年代成立的里昂信貸銀行、總公司、巴黎國民貼現銀行,以及1872年成立的巴黎荷蘭銀行。它們不僅控制著眾多的中心銀行,在金融領域占據壟斷地位,同時還通過信貸和參與投資控制了許多工業企業,由此同大工業集團結合成至高無上的金融寡頭。此外,1875年由里昂信貸銀行、巴黎荷蘭銀行、工商信貸銀行、巴黎國民貼現銀行和總公司聯合建立的東方匯理銀行則是從事國外和殖民地投資活動的最大銀行壟斷組織。
二百家族 在法國,金融寡頭的著名代表是所謂的二百家族,即控制法蘭西銀行的二百個大股東。他們或是從銀行業滲入工商業,或是從工商業滲入銀行業,同時又相互參與、結合,構成主宰法國經濟的壟斷資本王朝。其中如溫台爾家族是法國最大的鋼鐵集團溫台爾集團的主人,溫台爾集團還在另一鋼鐵集團洛林-埃斯科集團中握有近一半股份,溫台爾家族實際壟斷了法國近 1/5的鋼鐵生產。溫台爾家族成員曾是法國最早的壟斷組織鍛鐵業公會的主席,溫台爾家族通過溫台爾孫子公司和溫台爾股份公司參與、控制了其他許多工業企業。例如,溫台爾集團實際還是法國管、白鐵以及鐵路器材的主要生產者,還同大化學托拉斯庫爾曼集團有著密切的聯繫。在銀行業方面,溫台爾集團同巴黎聯合銀行關係密切,這一家族並直接控制了一家最大的私人銀行,還是許多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董事或監事。羅特希爾德家族則是從銀行業滲入其他產業部門的。除了掌握羅特希爾德銀行,以及參與其他銀行和金融活動外,還廣泛地滲透到有色金屬、交通運輸、冶金、保險、商業、國際貿易、採礦、化工、電氣、石油等各個領域中。
法國壟斷集團的發展,從其誕生時起就一直受到國家力量的支持,並且日益同國家政權結合。
參考書目
 J.巴貝等著,梁恆沈沫譯:《法國與托拉斯》,世界知識出版社,北京,1957。(J.Baby etc., La France et les Trusts,┵ditions Sociales,Paris,1954.)
 H. Coston, Le retour des“200 Familles”,La Librairie Fran┳aise,Paris,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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