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作品

法人作品,是指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作品的作者為特定法人,它享有著作權的一切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法人作品與職務作品有顯著的區別:(1)前者著作權為法人享有,後者著作權一般為作品創作人享有,而作者單位只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2)前者法人在使用作品時,除法律規定外無任何限制,後者一般只能在法人業務範圍使用作品;(3)前者法人可將作品許可第三人使用,後者一般須在作者許可的情況下法人方能將作品許可第三人使用,且向作者支付一定報酬;(4)前者法人視為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權,後者法人不是作者不享有作品的署名權。

署名權作為著作人身權的一項權利,各國法律都有規定。對於什麼是署名權,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是中國著作權法的第十條第(二)項之規定,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第二種觀點認為署名權是指作者在自己創作的作品及其複製件上標記姓名的權利,又稱姓名表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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