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泉委〔2011〕41號)和中共泉港區委、泉港區政府《關於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泉港委〔2011〕56號),組建泉港區經濟貿易局(加掛“泉州市泉港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泉州市泉港區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職責調整
1、下放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2、將原區經濟貿易發展和改革局的工業經濟和商貿流通管理職責、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經濟貿易局。
3、新增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工作職責。
4、新增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職責。
5、新增礦山工業管理和產業布局工作職責。
6、有關節能方面的工作。
主要職責
泉港區經濟貿易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商領域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區工業、經貿、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方面的規劃、計畫、導向目錄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布局;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貿、利用外資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貿、利用外資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參與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建立企業服務機制。
(三)擬訂促進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健全完善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指導創業投資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典當業規範發展;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負責指導和服務全區企業的有關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區經貿系統企業安全生產,並協助處理重大安全事故;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四)指導、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按規定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和組織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區招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招商活動;利用網路宣傳我區投資環境,推廣介紹招商項目。
(六)管理、協調全區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轉報本區企業外經貿經營權;負責審批全區企業的加工貿易業務;協調管理全區外經貿企業技術進步工作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業務;負責同國外的商務機構聯繫;負責我區在境內外舉辦對外經貿展銷會、交易會、洽談會的審核、申報和巨觀指導。
(七)牽頭組織關貿、銀貿、稅貿、科貿、檢貿、險貿等協作,提出制定有關稅收、信貸、價格等政策的建議;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負責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
(八)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負責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承擔有關商貿服務業和典當業、融資租賃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應急商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全區城市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和生豬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以及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公布、協調或組織查處重大事故;負責畜禽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電力、煤炭、化工品、醫藥等行業的管理,規範行業行為。
(九)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十)指導協調全區企業開展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工業及經貿企業開展國際間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和國際化經營;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泉港區經濟貿易局設7個內設機構:(一)綜合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起草局內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後勤服務等工作;按規定負責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草案,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培訓、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思想政治、綜治、信訪、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企業發展股
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企業管理制度和制度創新,組織企業對外合作,促進建立健全企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產業政策落實;負責對輕工紡織、石化、機械、電子、建材、煤炭、冶金、醫藥工業等行業運行情況跟蹤;參與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工作,聯繫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管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治理企業“三亂”、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指導和推動創業投資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典當業監管工作,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負責編制全區利用外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利用外資工作;督促檢查全區外資企業履行企業契約、章程的情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區的利用外資等數據統計工作。
負責礦山工業管理和產業布局工作;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生產開發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經濟運行股(加掛區節能辦牌子)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總量平衡;建立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並組織實施;配合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推動企業加強行銷工作;承擔區經濟運行總調度室日常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推動企業實施名牌戰略。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企業技術進步和重大裝備國產化方針、政策,組織和推動區域企業技改引進、技術創新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區域企業的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產學研”聯合開發、電子信息套用項目及“五新”項目計畫。
依法負責全區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銜接電力、煤炭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煤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等工作;按規定承擔煤炭經營企業和電力行業的管理及有關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工業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的重點工程、企業、園區建設;負責節能和循環經濟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和清潔生產審核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開展節能降耗工作;組織制定推進全區節能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審定節能降耗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
(四)投資信息股
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招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招商活動;負責進行項目的洽談、引進工作;負責全區項目的蒐集、篩選、評估、建檔、入庫(項目庫)的各項管理工作;為進入我區的投資者提供投資諮詢服務;加強同外地泉港籍商會的聯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外地來泉港參觀考察、交流、橫向經濟技術協作的團組的接待安排、聯絡協調工作;做好網路宣傳工作,製作、維護泉港招商網站;維護有關業務區域網路;通過網路開展有關招商活動的前期宣傳、資料收集、整理工作,編輯有關政策、投資、經濟信息。
(五)商貿管理股(加掛食品安全股)
協調指導、檢查督促我區定點屠宰、市場服務中心、食品、醫藥系統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掌握經濟活動態勢;負責扶持“菜籃子”基地建設,做好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本區域牲畜定點屠宰工作,促進副食品生產和供應的穩定發展;負責典當、舊貨拍賣市場監督檢查;研究推進流通體制改革、進行市場規劃、建設,規範市場運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商品流通領域中的假冒偽劣行為;參與整治和規範市場流通秩序,培育和發展商品市場體系,指導市場行銷改革,推進流通方式創新;負責對商貿業、商品流通、成品油、醫藥、酒類、再生資源以及舊機動車交易等行業的市場管理,並開展經營監督檢查;指導國有大中型商場等重要流通設施建設。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要求,提出貫徹落實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建議;組織督促檢查各鎮(街道)和成員單位貫徹落實區食安委部署的工作情況,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督查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工作,督促檢查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的情況;負責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匯總,總結交流經驗和做法,上報和編髮信息工作;定期召開有關會議,檢查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研究落實區食安委部署的工作,通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情況;承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區食安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外經貿管理股(加掛物流發展股)
管理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區內企業的對外貿易工作;制定實施全區對外勞務合作發展規劃,拓展對外勞務市場;制定我區對外貿易計畫,協調管理全區接受國際多、雙邊援助工作和對外經濟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管理本區在境外投資設點的各類經貿企業及其他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負責協調全區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區對外工貿企業或企業集團的業務;負責我區出口商品的質量、檔案、商標、外貿廣告的管理工作;參與管理全區出口退稅工作和協調關貿、銀貿、稅貿、科貿、檢貿、險貿等工作;協調外國對我區商品的反傾銷應訴、起訴及反不正當競爭有關事務;負責全區對台小額貿易管理,指導管理全區對台漁工派出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根據實際制定泉港區物流業發展的有關措施,組織實施區物流發展的總體規劃;負責物流業的調研、統計分析工作,對物流發展提出巨觀調控建議;負責物流業培育和市場拓展,完善物流產業結構,健全物流市場機制,提高物流產業對經濟的貢獻率;引進、扶持重點物流企業和物流項目,配合做好物流園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擬定政府物流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受理專項資金使用申請,提出資金使用方案,監管資金使用情況。
(七)行政審批股
負責對全區外資企業(項目)的設立、變更等事項進行審批、審核轉報或備案;負責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項目核准及上報核准工作;負責酒類流通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