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河津市統計局現有工作人員65人。其中副科級以上幹部6人: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組長1人,總統計師1人,調查監測中心副主任1人;股級幹部11人,副股級3人。執法人員3人,執法車2輛。局機關依法承擔全市國民經濟統計任務,現局機關內設三股二室(辦公室、監察室、綜合股、法制股、經濟股),外掛統計調查監測中心,下屬8個事業單位(農調隊、統計信息諮詢中心、城調隊、企調隊、普查中心、能源調查隊、統計監察隊、服務業調查隊)。
主要職責
我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劃和地方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健全完善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方案;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根據上級部門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全市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管理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街道辦)、市直各單位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測、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負責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中央、省和市財政提供給全市統計部門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以及各類固定資產。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全市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國內及國際交流與全作;承擔上級統計部門受國際組織委託的有關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