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學質量評價中心

教學質量評價中心工作職責:1.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 7.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為學校教學工作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 8.開展普通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督導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教學質量評價中心是負責普通本專科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工作督導的職能部門,在校長和分管教學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監控教學過程,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下設教學評價科和教學督導科兩個科室。
教學質量評價中心工作職責
1.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體系。
2.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制訂教學質量評價辦法及相關工作細則,具體實施普通本專科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價。
3.建立和管理教學質量評價檔案,為教師的評先、評優、晉級等提供相應支撐。
4.收集和分析各種社會評價機構對學校的評價信息並論證,為學校提高教學質量提供決策參考。
5.制定和完善教學督導工作與教學管理人員聽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督導機制,組織開展教學督導活動。
6.負責學校教學督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為學校教學工作決策提供依據和參考。
8.開展普通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督導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9.參與普通本專科教學工作水平的評估和教學方面的評審、評先、評優工作。
10.開展學校授權和委託的其他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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