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轄區內保險業發展戰略規劃;
(二)依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依法對轄區內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根據中國保監會的規章,制訂轄區內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處轄區內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依法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五)監測、分析轄區內保險市場運行情況,預警、防範和化解轄區內保險風險,並將有關重大事項及時上報;
(六)負責轄區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等有關事項的審 批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查核准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八)負責管理有關的保險條款及費率;
(九)歸口管理轄區內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十)中國保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人身保險監管處
財產保險監管處
保險中介監管處
統計研究處
法制處
人事教育處(黨委組織處、黨委宣傳群工處、紀檢監察處)
稽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