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省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全省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査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査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全省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省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査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省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省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省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査,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省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査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査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河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組織制定省級地方標準,承擔省級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批准發布工作。依法批准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市級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市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和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推進全省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草案及政策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指導各市開展相關工作。協調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省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轄區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十九)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代辦工作任務。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初審註冊登記。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二十)負責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承擔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二十一)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丁錦霞
局 長:金洪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