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河北省政府的直屬機構。 2018年10月,對應國家應急管理部機構設定,將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煤炭工業安全管理局)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煤炭工業安全管理局)。

職責調整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省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四)將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礦長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發證職責,劃入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7日,河北省召開全省深化機構改革動員部署大會,對深化省市縣黨政群機構改革作出安排部署。對應國家應急管理部機構設定,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煤炭工業安全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省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省農業廳的草原防火、省林業廳的森林防火等相關職責,省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煤炭工業安全管理局)。下一步,將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認真做好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無縫對接、穩妥推進。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省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綜合管理全省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

(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省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法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八)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九)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一)組織指導全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管理特種作業人員(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發證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安全生產協調處)

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接待、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主要負責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省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督促檢查河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等。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擬訂安全生產有關政策;發布全省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規劃科技處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項目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提出全省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省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負責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負責省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也稱為(河北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導協調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重大以上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負責應急值守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和規定;組織指導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對各設區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綜合監督管理;統一指揮、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按照規定,指導、協調、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省無人看管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省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四處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規章和標準;參與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綜合管理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調查處

指導監督全省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重大和提級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較大事故及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一般事故指導、協調和審核備案工作;參與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事故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河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處級)

由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負責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煤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監督檢查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煤炭企業安全投入的使用;負責煤炭安全生產的政策落實、資金申請、使用監督;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與煤礦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審查開辦小煤礦,承擔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

設在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煤礦(國家賦予煤礦安全監察部門的職責除外)、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地質、冶金(有色)、建材、機械、電力、輕工、紡織、菸草、商貿、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情況進行行政執法監察,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主要負責人、分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等進行行政執法監察;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的行政執法監察;參與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河北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設5個內設機構:

綜合處(職業衛生監察處)

負責河北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綜合業務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安全監察一處

負責非煤礦礦山、石油、地質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安全監察二處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電力、輕工、紡織、菸草、商貿、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安全監察三處

負責全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安全監察四處

負責全省煤礦(國家賦予煤礦安全監察部門的職責除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培訓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體制改革、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等工作;管理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相關人員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有關外事管理工作;承擔省安全生產監察專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和平西路457號 郵政編碼:050061

人員編制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5名(含河北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行政編制42名,河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7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河北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總隊長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48名(含河北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副總隊長2名、總工程師1名、省安全生產監察專員3名、安全生產協調處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河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領導職數3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6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河北省衛生廳負責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河北省衛生廳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關於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和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省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河北省公安廳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河北省中小企業局負責煙花爆竹企業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審批,負責煙花爆竹行業規劃、有關政策的擬訂工作。

局領導

現任局領導:

劉寶玲黨組書記 局長
劉春增黨組成員 副局長
葛麗芳黨組成員 副局長
張廣富黨組成員 副局長
趙長進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程文科 巡視員
武志新黨組成員 副局長
潘利岷黨組成員 副局長
解西斌黨組成員,監察總隊總隊長
李力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救援訓練基地)主任
張金億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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