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門不敬王者論

《沙門不敬王者論》是中國東晉僧人慧遠的重要佛教哲學論文。全文竭力調和佛教與儒家禮教的矛盾,反對無神論,顯示出中國佛教思想的鮮明特色,成為中國哲學史的重要文獻。

主要內容

Shamen Bujingwangzhelun
沙門不敬王者論

內容部份

成帝鹹康六年 (340)車騎將軍庾冰指斥佛教僧侶蔑棄忠孝,遺禮廢敬,傷治害政,提出沙門(僧人)應禮敬王者。安帝元興(402~404)年間,太尉桓玄又欲令沙門一律對王者盡敬,致書慧遠,徵詢意見。慧遠及時作答,提出異議,並撰《沙門不敬王者論》5篇:《在家》、《出家》、《求宗不順》、《體極不兼應》和《形盡神不滅》。認為在家信奉佛法的佛教徒應遵循禮法名教,敬君奉親,服從教化。出家修行的沙門則有所不同,應高尚其事,不以世法為準則,不敬王侯,以破除世俗的愚暗,超脫貪著的妄惑,從而化導世俗,“協契皇極,在宥生民”。佛法與名教只是理論形式和實踐方法的不同,根本宗旨是相通的,最終目的是一致的,“如來之與堯、孔,發致雖殊,潛相影響;出處誠異,終期則同”。兩者互為補充,相得益彰,“內外之道,可合而明”。論文針對神滅論者的批評,提出佛教的最高理想境界是“冥神絕境”,與世俗處於生死流轉的情況相反,斷絕生死,無境可對,使“神”達到一種不可知的超然境界。論文認為,“神”非藉助於形而成,它是“精極而為靈者”,“不能定其體狀,窮其幽致”,因而也不能以語言表達。神和形雖各殊異,而相與為化則渾為一體;形是桎梏,神卻有冥中轉移的妙用,可以從某一形體相迭轉附另一形體,有如火之可以由此薪傳於異薪一般。薪有盡而火不息,形有盡而神不滅。以此說明精神、靈魂是因果報應的承受者、超脫生死而成佛的主體。論文收載在《弘明集》卷5中,版本以《四部叢刊》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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