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二)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三)負責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諮詢、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工程稽查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住宅建成後住戶室內裝飾及公建內外裝飾;擬定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諮詢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監督指導實施。
(四)負責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城市測量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報批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建設項目規選址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負責城市燃氣、熱力;負責對全市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城建監察工作。
(六)負責全市住宅建設、住宅產業化、城市房屋拆遷、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物業管理和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行業管理。
(七)監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負責市區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工作。
(八)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各類企業以及相關中介組織資質審查報批。
(九)擬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科技論證、開發和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建築節能工作;管理全市建設技術市場;指導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宣傳、貫徹、執行防震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制定本市防震減災規劃和預案;普及宣傳防震減災知識;負責地震安全性評估管理和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十一)管理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申報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管理建設行業對外技術合作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指導組織企業開拓外地建築市場。
(十三)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1、李偉澤同志,負責局全面工作。
2、樊建英同志,負責局黨務工作。
3、李志同志,兼任招標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建築管理股、招投標事務所、服務公司。
4、趙志虎同志,分管規劃管理股、用地規劃股、規劃設計處、規劃稽查大隊、測量隊。
5、尹立江同志,主抓紀檢、黨建、機關效能、政務公開和行風建設工作。
6、劉書平同志,分管城建管理股、房產管理處、房改辦公室。
7、高子英同志,分管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築設計所、監理公司、“12319”城建便民服務熱線指揮中心。
8、陳永恩同志,主抓工會、青年、婦女、老幹部、宣傳工作。
9、石書儉同志,兼任白塔分局局長,分管村鎮服務站、市政工程公司。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負責新聞宣傳、信息報導、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綜合全局業務工作並負責督察、督辦、協助領導做好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和行風建設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負責全局法制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職工教育、崗位培訓、技術工人崗位資格認證、人事任免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組織各項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行業統計報表、財務和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規劃管理股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指導並監督市區規劃的編制、設計調整、變更等事項;負責市區內規劃的實施、管理、發放《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臨時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負責建設工程的放線、驗線並參加竣工驗收。
(四)建築管理股
負責監督實施有關建築市場、建築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制定建築市場、建築業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從事建築活動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和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造價和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報建、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登記備案,竣工驗收備案工作,頒發《施工許可證》、《監理許可證》、《項目經理部資質證書》;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承包契約和有關契約的簽訂、履行情況;負責建築行業的職工業務技術培訓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建築市場秩序,查處建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協調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負責宣傳、貫徹、防震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地震監測預報;制訂本市防震減災規劃和預案;普及宣傳防震減災知識;負責地震安全性評估管理和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五)城建管理股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城市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城市燃氣、供熱企業和公共客運的資質管理;負責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和市政工程施工企業項目經理的資質管理;負責市政、園林工程報建手續審批、招標投標、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對市政、園林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委託工作,協調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用地規劃股
負責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選址定點,發放《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
直屬單位
(一)規劃設計處
負責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編制;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中小型建築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城市規劃與諮詢;風景園林規劃;城市設計、城市規劃編制與管理;為城市建設提供規劃設計服務;城市新區、開發區、城市一般地段、城市重點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其他規劃項目的修造性詳細規劃。
(二)測量隊
負責本市規劃區內的地形圖測繪以及各項建築工程選址、定點、放線等工作。
(三)村鎮服務站
宣傳並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指導並監督檢查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編制、設計調整、變更及實施工作;負責村莊和集鎮的住宅、鄉(鎮)村企業、鄉(鎮)村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審查及選址、定點工作;組織村莊和集鎮的住宅及鄉(鎮)村的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築工程的標準設計和通用設計;負責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從事建築工程設計、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體工匠的資質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村莊和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村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查處違反有關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法規的行為;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房產處
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核准;辦理商品房預售契約備案;辦理房地產抵押手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負責房產測繪監督管理;負責危險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負責物業管理。
(五)安監站
貫徹國家及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規、方針、政策、技術規範及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本行政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考核工作,與企業簽訂年度《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並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檢查指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簽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存有人身安全隱患及逾期整頓不力的作業場所,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對所監督工程項目及時進行考核驗收;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實施處罰或者提請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組織或參與本行政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開發與推廣套用,監督檢查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費的提取和使用;組織開展本行政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初審工作,負責對申報晉升企業資質等級和報評先進企業的施工安全出具綜合評估意見;監督檢查企業有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職工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組織或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通報傷亡事故;承擔所屬設區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交辦的工作。
(六)投資開發管理處
負責城建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
(七)質監站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相關的材料、構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質量進行抽查;對與被檢查實物質量有關的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及工程質量檔案進行檢查;對建設單位組織的地基基礎、主體工程和竣工驗收實施監督,查看其程式是否合法、資料是否齊全、實物質量是否存在嚴重缺陷;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依規對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八)市政公司
負責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設施建設保障,改善居民的生活、生產環境;負責搞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九)建築設計所
負責工業、民用建築設計諮詢;按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建築設計;對我公司設計的施工圖紙在施工前與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技術交底、並參加各施工段隱蔽工程驗收、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解答施工方提出的技術問題;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十)規劃稽查大隊
認真宣傳、貫徹落實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負責市區各類違反規劃用地、違反規劃建築的查處;負責市區的規劃拆遷工作。
(十一)招投標事務所
代理工程招標、諮詢;編制工程預算。
(十二)監理公司
嚴格按監理委託契約、施工契約約定的內容開展監理契約;負責對工程項目實施工程質量、投資、進度三大目標控制;負責審查承建單位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和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審查進場材料、構件、製作及操作工藝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施工單位按規範及設計要求施工;檢查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簽署各項隱蔽工程;審查設計變更已完成工程量,定期進行驗工計價;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並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即時向業主報送有關工程資料及施工情況。
(十三)“12319”城建便民服務熱線
負責受理市民通過熱線電話對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的建議及批評意見;負責及時將民眾反映的重要信息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進行綜合整理,調查核實,為領導科學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依據;負責受理通過熱線電話反映的涉及民眾生活的急、難、新問題和應由建設局解決的其他有關問題;負責領導民眾來電批示的交辦、督辦、反饋等工作;負責對民眾反映的情況複雜、涉及面較廣問題的協調工作;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認真解決民眾反映的有關城建行業等承諾範圍內的各項服務要求;妥善處理民眾舉報和投訴、並責成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及時向民眾反饋處理結果;定期向社會及城建行業職能部門通報工作情況的改進意見;廣泛向社會徵求城建行業服務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並提出整改措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