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柯章

沈柯章是曾任京口區區長。2001年沈柯章因向時任京口區委書記秦光華夫婦行賄,並挪用公款50萬元給秦光華妻子承包的公司從事經營活動而被一審判刑9年,後經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改判為兩年,出獄後開辦公司。

基本信息

簡介

沈柯章是曾任京口區區長。2001年沈柯章因向時任京口區委書記秦光華夫婦行賄,並挪用公款50萬元給秦光華妻子承包的公司從事經營活動而被一審判刑9年,後經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改判為兩年,出獄後開辦公司。

賄賂落網

2001年,江蘇鎮江市中級法院對京口區委原書記秦光華、區長沈柯章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秦光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行賄、挪用公款罪判處沈柯章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秦光華之妻鈕雨也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5萬元。 1997年2月至2001年1月間,秦光華共單獨或夥同其妻鈕雨收受賄賂計人民幣68.9萬元、美金5000元。

另案審理查明,1998年初至2001年春節前,時任京口區諫壁鎮黨委書記的沈柯章為得到秦光華的關照,先後多次送給秦光華、鈕雨人民幣共54000元、美金1000元。

沈還於1998年1月至1999年2月,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50萬元,給鈕雨個人承包的公司從事經營活動。

所屬物業

江蘇鎮江市京口區一座水庫的堤壩上,兩座超規劃建設的別墅違規“矗立”了近1年之久。在當地媒體報導之後,違章建築雖被拆除,但別墅是何人所建?又是如何建成的?這兩棟違規別墅是這樣橫空出世的:京口區原區長沈柯章因行賄和挪用公款罪刑滿釋放後,創辦了鎮江市喬老爺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於2005年6月註冊成立,註冊資本200萬元,其總經理沈柯章。

2007年8月,該公司與西山水庫管理所簽訂了為期30年的租賃新庵水塘的協定。

2008年12月,該公司請西山水庫管理所出面,以管理用房名義申報建房,並取得了編號為“鎮京建2008020(臨時)”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載明,建築為一層,為臨時建築,磚混結構,面積1092平方米,遇到國家建設及拆遷必須無償拆除,產權歸該公司所有。然而該公司卻超出規劃定點範圍,將水庫堤壩主體鏟低了約1.5米,興建了總面積約1000平方米的兩幢二層違章別墅。

後果

7月6日,當地媒體報導了這一堤壩上建違章別墅的事件,引起了鎮江市京口區的高度重視。京口區委、區政府在第一時間召集了象山鎮及水利、規劃、城管、建設、國土等部門專門研究部署,7日上午,京口區有關負責人帶領由城管、公安、司法、綜治等部門組成的執法隊,使用3輛大型挖掘機,對兩幢別墅進行了拆除。 違章建在堤壩上的別墅雖已拆除,但兩幢別墅為什麼能以臨時建築的名義在堤壩上建成?沈柯章作為一家民營企業的負責人,為何能以“西山水庫管理所”的名義申報臨時建築?違章建築建成後,京口區規劃局、住建局等部門為什麼沒有及時發現處理?這些部門在此次事件中應當承擔什麼責任?違章別墅修建過程中是否存在其他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京口區政府表示,正組織力量對違法建設事件作進一步深入調查,同時按照水利專家意見,著手對新庵水塘的壩埂進行就地平整,種草植樹,涵養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待違建事件徹底查清後,將依照具體事實,對照有關規定,對涉及的有關責任人進行定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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