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增加對審計、財政、稅務、工商、金融、保險、證券等部門的聯繫和情況綜合及對智慧財產權、鄉鎮企業、蔬菜部門工作進行管理的職能;

職能

一、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外事僑務工作職能劃歸縣旅遊外事僑務局。

2、老齡工作職能劃歸縣民政局。

3、蔬菜辦工作職能劃歸縣農業局。

(二)新增和劃入的職能

1

2、將原掛靠縣政府辦的人民防空辦公室和農村改革試驗區辦公室的工作職能劃入縣政府辦。

(三)轉變的職能

加強審核把關、督查落實和跟蹤調研職能。
二、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和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區公所、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為縣委、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會議起草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的實施。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區公所、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市政府和縣政府重要決定、決策、公文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及貫徹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七)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對涉及全縣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對策和建議;聯繫、指導全縣鄉(鎮)政府系統的調研工作。

(八)負責蒐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九)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區公所、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省、市政府及省直各部門領導來沅檢查指導工作及外市(地、州)、縣領導來沅工作期間的接待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機關的財務管理和縣政府領導用車管理,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三)負責為主管理縣鄉鎮企業局、文化局、縣信訪局。

(十四)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2個職能室(辦):

(一)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信息調研室

參與《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負責起草縣政府主要領導講話材料;負責收集、整理、報送國情地理信息數據;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牽頭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編輯《沅陵經濟》、《工作通報》、《快訊呈閱》等內部刊物;負責縣政府領導專職秘書的管理。

(二)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法制調糾辦

對全縣法制調糾工作進行規劃、指導、監督、協調、服務,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承辦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宣傳教育、理論研究和情況交流工作;依法調處本縣與外地之間的糾紛及各區公所、鄉鎮人民政府協調不成和縣直單位難以調處的糾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室

負責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重要決定、決策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和情況綜合;負責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專題工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督查事項,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四)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秘機要室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文電的審核和有關文電的起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檔案、電報的校核印製;負責文電收發、擬辦、分辦等處理工作和縣政府領導閱文的分送管理;負責縣政府、縣長及政府辦印章的使用、管理和縣政府頒發印章的刻制和傳送;負責縣政府辦的文書檔案、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記錄和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的審核;組織辦理縣人大、縣政協交縣政府的建議、提案。

(五)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經濟財貿室(加掛縣城市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經濟財貿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縣政府關於經濟財貿工作的戰略決策和重大決定;為縣政府提供經濟財貿發展決策依據;協助有關部門擬訂、審核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決算執行情況報告;加強與財稅、金融等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聯繫,綜合情況,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協調處理有關工作;配合職能部門抓好城鎮建設和無線電管理等工作;參與城市化經營、城市工業化等工作。

(六)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值班室

負責上級部門的通知和縣直各單位、各區公所、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的有關情況報告的上傳下達;承擔縣政府及辦公室的政務接洽事宜和民眾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重要批示件的呈送;負責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報刊雜誌、信函的收發。

(七)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工人事室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工、人事、組織紀檢、監察、老乾、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以及共青團、工會、婦女等有關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工人技術等級申報、考核、評定工作;負責政府辦的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八)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後勤室

擔負縣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任務;負責縣政府重要會議後勤服務和上級、外地政府來沅領導的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離退休幹部行政後勤服務的管理;負責縣政府辦機關衛生管理工作。

(九)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宗教工作辦(對外為縣政府宗教事務局)

負責全縣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依法管理全縣宗教事務,負責全縣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職業人員的登記、年檢審批工作,組織全縣宗教職業人員的培訓;為縣政府宗教工作決策提出建議、意見。

(十)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民族工作辦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檢查全縣民族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協調民族關係,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事宜;管理全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和古籍整理工作;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幹部。

(十一)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人防工作辦

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設施建設與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財產,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與政工人事室合署辦公。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沅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45名,其中政府辦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1名,辦(室)負責人12名。

按有關規定核定後勤服務事業編制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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