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重視和加強有機肥料工作”的指示;指出要提高對有機肥料重要性的認識,農業部由此提出了在全國實施以增施有機肥為核心的“沃土計畫”。
1991年,國家計委、農業部、建設部聯合下達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有機肥料工作的通知”。
2001年,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安全標準及產地環境標準:指出,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生產操作規程中,將有機肥、微生物肥料列為允許使用的主要肥料品種。
2004年,中央一號檔案指出:開展農業投入品強制性產品認證試點,擴大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2005年,中央一號檔案指出:推行有機肥綜合利用與無毒化處理,引導農民多施農家肥,增加土壤有機質。
2006年,中央一號檔案指出:“科學施用化肥,引導增施有機肥,全面提升地力”。
2007年,中央一號檔案指出:加快實施沃土工程,重點支持有機肥積造和水肥一體化設施建設,鼓勵農民發展綠肥、秸稈還田和施用農家肥、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試點規模和範圍。
2008年,中央一號檔案指出:加快沃土工程實施步伐,支持農民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
2008年5月28日,溫家寶總理再次重申“引導農民合理施肥,鼓勵增施有機肥”。
2008年6月1日起我國有機肥產品免徵增值稅。
2009年,中央一號檔案提出,繼續推進“沃土工程”,開展鼓勵農民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秸稈還田獎補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