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縣民政局

沂水縣民政局位於沂水縣,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社會養老、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鄉低保、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單位概況

沂水縣民政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69人,其中,黨組成員5人。內設辦公室(掛信訪科牌子)、縣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掛縣民間組織執法監察隊牌子)、優撫科(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其合署)、縣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救災科、社會救助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掛區劃地名科牌子)、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社會事務科、規劃財務科等10個行政科室和社會福利中心、慈善總會辦公室、婚姻登記處、優撫醫療保障辦公室、公墓管理處5個事業單位;下屬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革命烈士陵園管理所和殯儀館3個副科級事業單位。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單位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審核申報革命烈士;審核有關人員傷殘等級;負責全縣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烈士事跡編纂工作。

(四)擬訂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雙擁工作;指導全縣開展軍民共建活動和創建雙擁模範縣活動;協調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和軍政軍民矛盾糾紛;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縣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

(六)擬訂全縣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報告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七)牽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八)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辦縣內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建設;擬訂社會福利生產扶持保護和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一)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縣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墓管理工作;承辦全縣經營性公墓審核申報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省、市和縣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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