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沂水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於2005年1月,為正科級行政機構,依法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河道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並負責城市戶外廣告管理和審批工作。我局現有正式人員167人(其中環衛處51人),下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環衛處兩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和城鎮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法制科、宣教科、舉報投訴中心、違章處理辦、綜治辦、督查科、招商辦、戶外廣告管理1科、戶外廣告管理2科等10個科室、1個女子中隊、1個特勤中隊、3個城區規劃執法中隊、4個市容執法中隊、5個城鎮執法中隊和1個公安駐城管中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城市管理和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和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環境衛生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城鎮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環衛企業的資質管理。
(三)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運輸核准和城市車輛清洗管理等工作;負責大型垃圾處置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區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規劃、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拆除、遷移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各類環境衛生作業公司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建制鎮環境衛生作業發包工作的指導監督;組織開展全縣環衛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旅遊景區及各鎮駐地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管理、招標、拍賣等工作;按照城市空間資源有償使用的有關規定徵收資源使用費;指導全縣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
(五)承擔縣城市規劃區內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督管理職責。
(六)負責城鎮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的臨時堆放物、搭建臨時性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街道兩側建築物臨街面的裝修改建。
(七)履行下列沂水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責:
1、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
2、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定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3、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儲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幹線附近以及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桿、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7、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道路上違章停放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或拒絕將車輛移走的,可以鎖定機動車車輪或者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或指定的地點。
8、在縣城市規劃區和鎮駐地規劃區範圍內行使河道管理以及內陸漁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規定捕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指導各建制鎮城鎮管理相關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設辦公室、督查科、法制科、宣教科、舉報投訴中心、違章處理辦、綜治辦、招商辦、戶外廣告管理1科、戶外廣告管理2科10個職能科室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環衛處兩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及城鎮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下設1個女子中隊、1個特勤中隊、3個城區規劃執法中隊、4個城區市容執法中隊、5個城鎮執法中隊。1個公安駐城管中隊。
下屬機構
沂水縣環境衛生管理處
成立於1995年,隸屬於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現有幹部職工890人,其中正式職工50名、清掃工人720名、保潔工120名,下設17個科、室、隊,擁有各種機械車輛60台(部),固定資產近兩千萬元。主要擔負著城市規劃區內主次幹道、91個村街、三個工業園區、500餘萬平方米的道路清掃,280多個單位和城區村居的垃圾清運和廁所保潔任務,收取城區單位和個人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垃圾處理廠正常運營,城市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同時負責指導全縣各鄉鎮環衛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劉傑: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全面工作,負責全局的招商引資、執法監督、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督查科、法制科。
張明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機關黨建,群團、工會工作,分管招商辦、廣告管理一科、廣告管理二科、城區三中隊、城鎮一中隊及駐政務大廳視窗的隊伍建設和機關招商引資等工作,完成黨組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何法松: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精神文明創建,職工教育培訓、計畫生育、人大提案、政協提案辦理、城區河道管理工作,分管宣教科、女子中隊、城區二中隊、城鎮二中隊的隊伍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完成黨組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武傳安:黨組成員、副局長(公安局黨委委員),負責行政執法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分管違章處理服務大廳、公安中隊、綜治辦的隊伍建設及招商引資等工作,完成黨組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蔡玉根:黨組成員、執法大隊長,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分管特勤中隊、城區一、四、五、六、七中隊、城鎮三中隊的隊伍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完成黨組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玉民: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督察,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穩定工作,分管投訴舉報中心、城鎮四中隊、城鎮五中隊的隊伍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完成黨組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善飛:黨組成員、環衛處主任,負責鄉鎮垃圾填埋場、中轉站的總體規劃、近期目標和建設指導等工作,分管環衛處隊伍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完成黨組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治江:黨總支委員,城鎮執法大隊長、督查科科長,協助劉長德同志抓好辦公室、法制科的工作。
李業偉:黨總支委員,招商辦主任,協助張明生同志抓好廣告管理一科、二科、城區三中隊、城鎮一中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