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沂水縣司法局於1986年12月恢復重建。今設有辦公室、政工科、基層工作科、法制宣傳科、法律服務管理科、縣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六個內部科室,縣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法律援助中心設在司法局。現有領導班子成員6人,在崗工作人員16名,轄管單位包括公證處及19個基層司法所,監督指導全縣38名律師6個律師事務所,2個法律服務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五)負責全縣司法所建設,指導、監督管理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參與地方涉法規範性檔案的研究擬訂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及對涉港澳台法律服務的聯絡工作。
(七)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八)負責主管業務範圍的行政應訴、複議、聽證工作。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譚海彪同志,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公證處;
王廣海同志,主持普法辦工作,負責黨總支工作,分管法制宣傳科;
徐守凱同志,負責社區矯正工作、安置幫教工作,分管綜合治理、招商引資工作;
趙洪波同志,負責法律援助工作、律證管理工作,分管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務管理科;
龐守東同志,主持工會工作,分管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縣鄉信訪工作,分管基層工作科;
高志強同志,協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持機關黨支部工作、協助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系統內信訪工作,分管政工科;
程學勝同志,分管司法保障服務中心,協助管理基層工作;
趙會峰同志,主持公證處工作,協助招商引資工作;
王有紅同志,主持辦公室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網路、督辦、外事、信訪、政務公開、安保、應急管理、計畫生育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檔案;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制宣傳科(掛縣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寫和審定全縣統一使用的普法教材;組織開展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承擔縣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全縣公證、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執業資格、公證員執業資格的初審上報工作;指導監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全縣律師機構在國(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初審上報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律師機構及在我縣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和律師的執業活動。
(五)基層工作科
指導全縣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全縣基層司法所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服務所的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工作者資格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司法行政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縣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
貫徹落實有關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的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的方案和工作計畫;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管理基層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下屬單位
縣司法局下設沂水司法所、馬站司法所、諸葛司法所、黃山鋪司法所、高橋司法所、許家湖司法所、四十里堡司法所、楊庄司法所、高庄司法所、沙溝司法所、龍家圈司法所、夏蔚司法所、崔家峪司法所、道托鄉司法所、泉莊鄉司法所、院東頭鄉司法所、富官莊鄉司法所、圈裡鄉司法所等18個鄉鎮司法所,為局機關派出機構,機構規格均為股級,行政編制共46名。
司法所在各鄉鎮主要履行以下職責:指導管理轄區內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實施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代表鄉鎮政府開展民間糾紛處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縣司法局和鄉鎮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