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塊介紹
目前開放的板塊有: 一、關注沁水 (沁水資訊 沁水噴吧 分類信息 百姓問答 天下雜談)5個子板塊
二、鄉里鄉親 (包含全縣龍港、中村、鄭莊、端氏、嘉峰、鄭村、柿莊7個鎮和樊村河、土沃、張村、蘇莊、胡底、固縣、十里7個鄉子版塊)
三、熱點新聞
四、原創天地
五、休閒娛樂 (明星/傳聞/八卦、遊戲動漫、音樂影視{最新大片下載}等)
六、電腦技術交流
七、焦點新聞(包括地方新聞、國內新聞、社會新聞、國際新聞4個板塊)
八、原創天地 (文學、攝影、博文等)
九、健康人生 (養生、美食、母嬰、時尚)
板塊規章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論壇伺服器所有權歸屬以及論壇性質:伺服器資產所有個人或者團隊所有,管理權和使用權為沁水人所有,本論壇命名為“沁水吧·沁水論壇”,為非盈利性論壇;目的是為沁水人們提供一個網上交流平台。
第2條 使用者和管理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沁水論壇遵守國家法律並根據法律並參考自身管理能力、範圍制定本論壇活動規範即:《沁水吧沁水論壇論壇管理規定》,以維護論壇的正常運行。
沁水論壇的開設以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國務院《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教育部《高等學校計算機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管理辦法》、《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安全管理協定》以及《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用戶守則》等相關法律法規
第3條 論壇管理方管理劃分:沁水論壇由沁水論壇工作人員、超級版主及版主組成本論壇管理團隊。
第4條 會員的使用權利全部來自論壇,在遵守管理方制定的規定前提下,擁有一般使用權利,違反《沁水論壇管理規定》為違約行為,使用權將被管理方部分收回,暫時收回或永久收回。
第二章 管理方權利以及義務
第5條 沁水論壇作為沁水人的論壇;根據我國法律,在公共輿論,公共信息管理方面只擁有特定、有限的權利。
沁水論壇對使用方有權行使的權利:(1)告知使用方。(2)部分收回,暫時收回或永久收回論壇使用權。
沁水論壇收回使用權的原因:(1)違約行為。(2)會員導致的其他因素:---利用漏洞以獲取不當利益或擾亂論壇秩序,黑客攻擊,非法操作以及破壞本論壇形象等極端活動。---捏造事實、或誹謗,或惡意嘲諷、攻擊管理方。---藐視管理方,或人身威脅,恐嚇管理方。
第6條相沁水論壇遵守國家法律,論壇內出現以下內容管理方有權利鎖定、移動或者刪除,有義務以任何形式告知、備份數據。同時也可以對發布該內容的違約會員根據情節收回論壇使用權【減少1-200個威望、禁言1天-永久】以示警示,其他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會員承擔。
主要內容:(1) 攻擊黨、國家和政府的;(2) 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3)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4)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5)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6)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7)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違反社會公德的;(8) 意識領域或者政治立場有爭議的;(9) 攻擊某個公民、法人或群體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涉及商業機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10) 含有黃色、下流的內容的;(11) 妖言惑眾,破壞論壇公共秩序的言行;(12)以及以上未能詳盡列出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
第7條 沁水論壇遵守社會公德,倡導文明新風;論壇內出現以下內容管理方有權利鎖定、移動或者刪除,有義務以任何形式告知、備份數據。同時也可以對發布該內容的違約會員根據情節收回論壇使用權【減少1-200個威望、禁言1天-永久】以示警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會員承擔。
(1) 不文明語言:被列入禁封或者禁言的辭彙如下:x真的、Xx老母、x日、日、吊(及其同音詞)X、X奶奶X、操(及其同音詞)xxx、個黑(以及同音詞)、個卵、傻B、靠!、X靠!、鳥X、淫蕩、媽嘿(以及同音詞)、我XX、你XX、個X;以及以上用拼音字母開頭的大小寫替換如NND,MD等等;英文的粗口辭彙.以及以上未列出的類似情況。(2) 違反社會公德,反人類,反倫理的內容。3)包含黃色、暴力和下流或是易引起過度聯想及導致身心嚴重不適的的文字、圖片、視頻或是連結。 被封禁的內容包括如帶色情意味的裸露身體的圖片及視頻、血腥暴力場面的圖片和視頻,以及以上未列出的類似情況。
第8條 沁水論壇為有限公共資源,管理方有權利對使用方的發帖時間,發帖內容,發帖數量,發帖地點進行維護和整理。論壇內出現以下內容管理方有權利鎖定、移動或者刪除,有義務以任何形式告知、備份數據。同時也可以對發布該內容的違約會員根據情節收回論壇使用權【減少1-200個威望、禁言1天-永久】以示警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會員承擔。
禁止內容:(1) 無意義的字元串、純表情、空白的文章;(2) 文中僅包含簡短詞語如:“是啊”、“UP”、“頂”等簡單表態性質的文章(批閱式灌水);(3) 同一版塊內相同內容的一篇以上文章;(4) 標題式灌水、空文章、各種搶整的文章(刷屏);(5) 內容屬聊天性質的文章,在某一時段同一版內超過10篇;(6) 對同一主題以單獨聊天形式在版內發表的文章(版聊);(7) 所發表意見與原主題嚴重偏差並言之無物的文章;(8) 其它無實質性內容的文章。(9) 不計文章數的版面的灌水文章的認定適當放寬。(10) 不得在本站張貼、傳送或以其他形式傳輸任何未經請求或授權的廣告、推廣材料,"垃圾郵件"、"連環信"、"金字塔遊戲",“賺錢網站”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此類推銷或廣告活動; (11)未經公開報導、未經證實的政治、軍事、經濟、社會訊息(如親身經歷請註明)。(12)a:為了鼓勵在校生自主創業,利用本論壇發起的自由交易,交易的實物商品或者虛擬商品庫存地點必須為校內,庫存校外的商品,除聯繫電話外,未經許可,交易貼內的圖片或者位置不得出現庫存地點或者尋求路徑,違者按違規廣告處理。 b:為了保護論壇網路資源,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未經許可,頭像、暱稱、個性簽名檔禁止附帶外部網路連結或者地址或者外部連結尋求路徑,如需連結,請聯繫超級版主諮詢洽談,違者按違規廣告處理。
發帖地點、數量:(1)不得在一個板塊反覆張貼內容相近或類似文章;不得在本站3個或3個以上板塊發表或轉載相同或相近內容的文章;(2)不得在一個板塊發布另外一個板塊內容或者與本板塊無關的內容;發表文章請到相應版面;
第9條 沁水論壇為保護其他用戶的合法權益以及論壇和諧,用戶通過使用沁水論壇發布非法言論,侵權性圖片和文字時,沁水論壇有權利鎖定、移動或者刪除,有義務以任何形式告知、備份數據。同時也可以對發布該內容的違約會員根據情節收回論壇使用權【減少1-200個威望、禁言1天-永久】以示警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會員承擔。
會員通過使用論壇提供的服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違法和侵權:(1)帳號ID、暱稱、自定義頭銜涉及相關黨和國家領導人, 或者違反社會公共道德, 在帳號、暱稱、自定義頭銜、頭像、說明檔、簽名檔使用黃色、反動的詞句或圖片(包括連結)。(2)發表帖子,文章、發訊息、發信以及在自己的暱稱、說明檔、簽名檔中,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使用猥褻侮辱性言辭或任何形式的騷擾;使用和其他會員帳戶名稱相近並帶有猥褻,侮辱性的帳戶。
第10條 沁水論壇為維護自身正常運行,有權進行開設和刪除本論壇的分論壇,分版,修改論壇設定,進行人事任免,調整管理結構,監督管理人員和會員。
(1)管理員擁有論壇設定,調整管理結構權;(2)論壇每版設立版主1-4人,擁有同等權利;管理結構核心為:金字塔管理模式,從下到上依次分為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金牌會員;論壇元老;天使】-->版主-->超級版主-->網站管理員-->指導老師;(3)人事任免由超級版主擁有,為上層管理者和部門負責;(4)上一層的管理者擁有對下一層管理者擁有管理權兼監督權;同層的管理者擁有監督權;每一層管理者擁有最大管理許可權;在處理有爭議的帖子時,超級版主有權直接進行管理;在爭議帖版區無人進行管理時,可由其他分區版主或者超級版主暫時代為管理。(5)本論壇管理以金字塔管理模式為核心,參考民主、集中制為輔助進行管理;
版主的相關許可權(1)版主擁有會員的一般使用權。(2)版主擁有管理權,根據站規和版規對版面文章進行處理, 包括移動,提升,加亮,標記,刪除,收入精華區等。在處理可能引起爭議的文章的時候, 版主有義務做相應 的 和 必 要 的 備 份;版主有權利刪除灌水文章。(3)版主有依照本規則部分收回,暫時收回用戶論壇使用權的權利,超級版主有依照本規則永久收回用戶論壇使用權的權利【扣1-200個威望、禁言1天-永久】。
(1)沁水論壇任命版主根據以下方式進行:直接任命、版主推薦、會員申請。(2)沁水論壇根據以下情況免除版主或者榮譽會員:未能盡版主義務、與本規則違約、缺乏團隊精神、違法侵權等。
第11條 管理方有遵守國家法律,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尊重使用方人格尊嚴,保護使用方隱私,積極維護論壇正常運行的義務。
(1)版主主責任和義務:第一款,版主按論壇相關規則管理本版、維護版內正常的秩序,調動用戶的積極性,策劃主題活動,處理不應在本版發表的文章,刪除違規文章等。版主每周需至少在本版發文一篇並有義務參加站務組組織的例會和活動;版主因故短時間未能登錄的,應當在斑竹區發帖向上級告假;版主可以建立其相應版面的管理規則,經過超級版主以上管理成員審核同意並批准後生效。第二款,版主的言論、行為、態度應寬容、客觀、公正、保持中立;版主的言論視為論壇正式發言人,版主發表言論在未得到論壇指導小組的授權下,不得擅自對未證實的訊息給予回復及鑑定;版主在管理位置上是意見的收集者,也可以是事件的追查者;有義務實事求是且及時的向論壇指導小組提供與論壇討論的相關客觀事實;應該對會員討論的方向進行引導,對嚴重脫離本意的討論要及時制止。第三款,版主如有濫用職權、嚴重違反本論壇各項規定、未能履行版主職責者或 明 顯不 適 合 繼續任職者,經超級版主核實,免除其版主職務。對於不盡責而遭用戶檢舉的版主,先由超級版主做口頭警告;如果情況仍未改善,超級版主可取消其版主資格;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再申請本論壇任何版面版主職位的資格。第四款,版主辭職必需提前兩周向站務組提出申請,撤職或辭去版主後的三個月內不得再申請擔任版主。
(2)本論壇實行實名制,每個用戶只能註冊一個ID(包括版主),論壇有保護用戶隱私的義務。
(3)沁水論壇有向公安機關舉報違法,侵權事件或者用戶、並備份相關數據的義務;有正確引導用戶以及輿論的義務;當使用方有違法,侵權、或者違反本規則行為,管理方有告知義務。
第三章 使用方權利以及義務
第12條 任何合法自然人都有訪問本論壇的權利與自由,沁水人擁有註冊成為會員和訪問本論壇的權利與自由。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註冊時仔細閱讀【沁水論壇用戶註冊協定】,確認後視為與沁水論壇協定:在遵守《沁水論壇管理規定》前提下,獲取沁水論壇論壇一般使用權。
第13條 使用方在論壇活動擁有知情權,著作權等與論壇活動相關的權利。
(1)使用方與論壇活動相關的活動受法律保護,有權知曉管理方對使用方的使用權的操作原因以及結果。 (2)使用方在本論壇發表的任何原創作品,其著作權視為與沁水論壇共同擁有。(3)帳號ID代表一個使用方, 因使用方發表文章或者其他站上交流引起的法律上的或者經濟上的責任,使用方本人負全部責任。(4)使用方個人不能代表帳號ID,因此帳戶ID的網路”名譽權“不完全等同公民、法人名譽權;所以網路”名譽權“而造成的法律糾紛本論壇概不負責。(5)關於言論自由:用戶不使用沁水論壇發表言論將獲得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用戶使用沁水論壇發表言論僅僅獲得本管理條例保障下的言論自由。
第14條 使用方有在遵守本條例第6,7,8,9條的前提下在論壇擁有以下一般使用權:
帖子相關[發帖,回帖,編輯,舉報] (1)在相應的版面區塊採用發帖和回帖的方式發表自己言論的權利和自由; (2)選擇、發起和參加論壇社區針對全體會員進行的版面聚會、版面交流,投票的權利和自由。
論壇增值服務相關[頭像,自定義頭銜,簽名檔,短訊息,暱稱命名] (1)使用方可以通過取得論壇使用等級,獲取論壇增值服務:頭像,自定義頭銜,簽名檔,短訊息,暱稱命名。 (2)使用方有參與論壇公開性活動的權利,通過取得論壇使用等級獲取論壇其他開放性娛樂軟體的使用權。
第15條 獲得一般使用權的會員有權申請為超級版主或版主;獲取論壇管理權。
(1)有志為沁水論壇做管理貢獻的用戶可以在站務區按照要求發表申請,獲取管理權,優秀的管理成員可以獲得物質或者資金獎勵。 (2)對本論壇做出過突出貢獻的用戶或者管理者,經用戶推薦或自薦,並由高層管理方確認審核,給予相應獎勵,獎勵的內容包括:積分獎勵,使用等級提升獎勵,授予各特殊許可權,授予各榮譽稱號等。
第16條 使用方有遵守國家法律,遵守本規定,舉報違法,監督版主,提交論壇漏洞的義務。
(1)對已知或未知的系統程式漏洞,如有會員發現,則該會員有義務及時報告。(2)對站內出現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站規的用戶(包括版主)進行投訴;投訴可以在站務區發帖或發論壇訊息或傳送郵件給當版超級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