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據海峽導報報導:廈門公車大火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2013年6月14日,廈門開始執行嚴厲新規:個人罐裝實行“實名制”登記。新規引發網友質疑是執政者惰政的表現。起因
廈門公交事故發生後,為深刻吸取相關事故的教訓,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前發布通知,將進一步加強福建加油站安全監管工作,認真落實節假日和重要時段罐裝購買汽油實名制。據了解,福建各地加油站要結合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立即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現場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各級有關部門要在加油站自查自糾的基礎上聯合組織開展督查,對存在嚴重隱患、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加強加油站安全監管,將認真落實節假日和重要時段罐裝購買汽油實名制。但這並非新例,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2009年第14號公告,福建省決定在國家法定節日和“6.18”、“9.8”等重要時段,實行罐裝購買汽油實名制。
通知詳情
要求
新規要求,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確因生產活動需要,需提供罐裝申請報告(註明用途、數量及購買人簽名等)到所在居(村)委會蓋章確認後,再到屬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安監站開具購買證明,持證明原件和購買人身份證複印件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裝購買。按照規定,單位需要在節假日和重要時段罐裝購買汽油的,須提供申請檔案、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罐裝購買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近期罐裝購買汽油發票或加油列印憑條等相關資料,到所在縣(區、市)安監局備案後,方可到近加油站罐裝購買汽油。需要說明的是,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確因生產活動需要,須提供罐裝購買汽油申請報告、身份證及近期罐裝購買汽油發票等相關材料,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村委會)開具購買證明。購買人持購買證明到就近加油站罐裝購買,購買數量不得超過60升。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包括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加油站在內的各加油站的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加油站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成品油經營行為,對農村邊遠鄉鎮無證經營加油站點進行嚴肅查處。
通知還強調,加油站應建立健全成品油罐裝零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認真查驗罐裝購買(備案)證明,如實登記購買人的所在單位、身份證、住址、購買數量及用途等情況備查。
結果
相關評論
多名網友質疑,汽油實名制是治標不治本之舉,是執政者惰政的表現。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袁裕來稱,出問題根源在於政府權力濫用,政府的處方卻是進一步濫用權力。官媒現身
新華網轉中國青年報。汽油不同於菜刀,也不同於口罩,除需要加油的車輛以外,與大多數普通民眾生活並無多大聯繫。另外,罐裝汽油體積小、便於攜帶、燃燒迅速,本身即屬於危險品,近年來屢屢成為一些泄憤之人報復他人和公眾的工具。2009年的成都公車縱火案,上個月東莞的菸酒商鋪縱火案,還有各地無數見諸報端的傷害事件,都讓社會付出慘重代價。廈門公交縱火案中還有個細節,就是嫌疑人輕易購得罐裝汽油,並毫無障礙地帶上車,乘客有所覺察,卻無人警覺和制止,導致慘案發生。案發後,就有要求加強汽油管理的聲音。如果說“油庫重地,嚴禁菸火”是廣大民眾早已熟知並普遍認同的安全常識,那么購汽油“實名制”就是在給縱火類案件設一道坎,令罐裝汽油不再那么唾手可得。我們還應該看到,實名制加詳細資訊主要是針對罐裝汽油,確因生產活動需要,持相關證明依然可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裝購買。而報導中所說未能及時加油的車輛多為無牌無證,且不說無牌無證本身就要補齊手續,新規施行之後可能會一時不適應,假以時日,相信市民會對汽油“實名制”多一些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