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良[原北京廣播電視台黨委副書記]

汪良[原北京廣播電視台黨委副書記]

汪良,男,曾用名汪永泉,播音指導,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原台長。1991年獲第一屆金話筒獎,1993年開始享受國務院特殊專家津貼,2013年7月不再擔任北京廣播電視台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台長兼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台長職務。2015年7月因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經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決定撤銷其北京市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汪良汪良
1970年在順義縣廣播站參加工作。

1971年調北京電台任播音員。

1977年考入北京廣播學院

1982年畢業回北京人民廣播電台。

歷任播音部副主任、新聞部副主任、經濟台台長、交通台台長、生活台台長(兼)、北京電台副台長、北京電台總編輯、北京廣播電視台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台長兼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台長。

社會職務

中國播音主持協會副理事長

全國播音高級評審會委員

北京市播音高級評審會主任

北京市記協副主席

北京廣播電視學會副會長兼播音

廣播委員會主任

北京大學碩士生導師

中國傳媒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

北京書法院院長

北京市書法家協會副主席

中共十七大代表

北京市政協文史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個人榮譽

1986年獲全國推廣國語先進個人稱號,兩次獲北京市優秀新聞工作者稱號,多次被評為優秀黨員。

1991年獲第一屆金話筒獎

1993年開始享受國務院特殊專家津貼

2006年因在廣播行業出色的改革成就和卓越的管理業績獲中國新聞界最高獎——“長江韜奮系列獎”之“韜奮獎”。

發表、出版多篇論文、論著,達40餘萬字。

其作品參加過榮寶齋、太平洋等著名拍賣公司的拍賣,並有多幅書法作品被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先生等多位海內外知名人士收藏。

展事致辭

“中日書法交流展”是北京書法院於2010年12月28日成立以來首次舉辦的展覽。北京書法院是經北京市委宣傳部批准成立的書法專業團體。本院以“組織學術研究,扶持創新探索,開展對外交流”為己任,為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的傳文化作出更大的貢獻。

中日兩國是一衣帶水的友好鄰邦。中日文化有著深厚的淵源,兩國人民有著相同的人文傳承和審美追求。遠在盛唐,王羲之等人的法帖摹本便傳入東瀛,之後開啟了中日書法交流的先聲。特別是到了清代,中國著名學者、書法家楊守敬把一些碑拓墨跡帶到日本開展交流。現、當代以來,中日兩國書法互訪往來頻繁,促進了中國書法在日本的傳播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伴隨歷史前進的腳步和中國書法申遺的成功,書法藝術已深入人心,成為兩國人民之間文化交流、增進友誼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此次交流展將為進一步促進中日雙方書法互訪交流,推動書法向前發展,增進友誼產生很大的影響。

違紀事件

政治處分

2015年7月27日,鑒於汪良嚴重違紀,涉嫌犯罪,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撤銷汪良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法院審判

2016年11月6日,北京廣播電台原台長汪良受賄160餘萬元,被市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萬元。檢方指控稱,汪良利用職務便利,接受王某的請託,為王某實際控制的公司謀取利益,為此,汪良多次收受王某給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幣總計160餘萬元。去年4月,汪良被紀委查獲歸案。

庭審時,汪良對指控沒有異議,也沒有辯解。其代理人辯護稱,王某送的100萬元,系送給汪良女兒結婚的禮金,屬於禮尚往來,不構成受賄;且汪良有自首情節,到案後認罪悔罪,建議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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