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4.09--1988.09,重慶大學熱力工程系電廠熱能動力工程專業學習;
1988.09--1991.09,湖北省電業技工學校教師;
1991.09--1997.07,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計畫和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997.07--2002.11,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幹部,總經理辦公會議秘書(部門副總經理級);
2002.11--2003.09,國家開發銀行分析與金融產品局、評審管理局幹部,評審管理局路演管理處副處級行員;
2003.09--2006.05,國家開發銀行辦公廳督辦處副處級行員、副處長,行長辦公室副主任;
2006.05--2007.08,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辦公室副主任,經營管理處副處長、處長;
2007.08--2016.05,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三局高級評審經理助理(正處級),推廣二處處長,推廣一處處長;
2016.05—2016.09,國家開發銀行扶貧區域開發局開發二處處長;
2016.09—,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局級),焦作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工作分工
負責金融、衛生計生、科技等工作,抓好分管口的項目、安全工作和黨風廉政“一崗雙責”工作。協助常務副市長抓好南水北調兩側綜合開發、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等城建、水利、交通重大項目融資和各投融資公司運行建設工作。和王付舉副市長共同抓好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分管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辦)、衛生計生委、愛衛辦、科技局(含知識產權局);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務公司。 聯繫市人行、銀監局、工行、中行、建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焦作中旅銀行、中原銀行焦作分行、農發行、農行、農信社、人民財產保險焦作分公司、人壽保險焦作分公司及其他駐焦金融保險機構、科協、紅十字會。
任免信息
2018年9月30日,在焦作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汪習武當選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