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晚,一則舉報湖南衡山縣副縣級幹部汪燦的帖子在百度貼吧等處引發關注。發帖人陳某稱,汪燦趁該縣團委書記李某酒醉,強行與後者發生性關係,並呼籲當地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發帖人自稱李某的丈夫。衡山縣委宣傳部負責人今日回應南都記者,已安排該縣紀委及公安部門調查核實。
陳某稱,2月4日,李某與汪燦應曾在沙泉鄉工作的王某之邀,與曾經在沙泉鄉工作過的同事們吃飯。當晚,在自己家樓下,發現汪燦在自己的車上,趁李婷“醉酒無力反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帖子中還公開了一部小車及一名男子的照片。照片中,該男子被人揪住上衣,嘴角帶血。
該帖發布後,“衡山發布”曾在貼吧、微博等處跟帖回應,“此事發生後,衡山縣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已安排縣紀委、公安介入調查,調查結果將按程式及時公布”。
衡山縣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也證實,事發後當地警方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