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希華

汪希華

汪希華,男,出生1930年10月,退休工人。

姓 名:汪希華
汪希華老人獲得先進個人稱號時的留影汪希華老人獲得先進個人稱號時的留影

性 別: 男
出生年月: 1930年10月
民 族: 漢族
文化程度: 國小
職 業: 退休工人
籍 貫: 貴州
所在單位:原鎮寧縣機電廠(後改稱機電廠)
政治面貌: 一般民眾
(以下只是汪希華老人的部分事跡介紹
汪希華自1981年退休後,因廠里無故剋扣退休工人的退休金,就同單位的退休工人一道據理力爭,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後來,又發現城鎮在供水問題上出現亂收費問題,汪希華又牽頭進行了維權,為城鎮居民減輕了負擔。此後,汪希華老人就憑藉一腔正氣,走上了一條為民維權的道路,在以後的20多年裡,幫民眾舉報、申張正義無數次,到縣、市、省、國務院有關部門上訪反映情況也是自行出錢、出力,不要當事人一分錢的報酬。
1986年至今,為維護百姓權利,跑北京3次,跑貴陽不下200次,跑安順不計其數,花掉自己幾萬元而不取分文報酬。家中已有100多塊牌匾,“人老心紅 正氣楷模”、“處處為人處處誠 事事為民事事成”……100多塊牌匾是老人所付出的辛勞和艱難。
1999年,鎮寧縣在農村電網實行改造的時候亂收費,給農民增加了負擔,就有人找到汪希華老人,希望他將實際情況反映給有關部門以減輕農民負擔,汪希華老人為了維護農民兄弟的切身利益,就開始進行調查,收集證據,直至2002年,經過十三次的舉報後,此事引起了新聞媒體的關注,貴州政協報和貴州內參分別刊登了鎮寧縣農網改造存在問題的文章,政府及時出面干預,挽救了廣大農民兄弟的合法利益。在此期間,汪希華老人還根據掌握的證據,舉報了某單位違法偷稅漏稅行為,為國家挽回稅收損失2131818.59元。
2002年~2003年,為了幫助當地民眾解決縣電力公司在農網改造中的亂收費、亂攤派行為,收費打白條和農網改造工程中層層發包的問題,為了國家財產不被流失,為減輕農民負擔,在非典盛行時期,汪希華老人三次踏上北京,分別找到國家紀委、老齡委、中央電視台、夕陽紅辦公室、老齡報社、民主與法制報社等單位,上交材料,陳述事實。經過不斷努力,電力公司退還了多收農民的電損費10多萬元,安裝費10多萬元。而且電力公司補交了稅款,被罰款3000元,經理革職,供電所所長免職。汪希華老人的不懈努力為國家挽回了200多萬元的損失。
縣自來水公司在縣城水網改造中向居民亂攤派,每戶收取100元到150元,打白條、不計帳,水費每噸提高到1元,而安順每噸水5角,貴陽2角。為此,汪希華老人從縣到市到省,先後跑了25趟。老人的執著有了結果,縣監察局下檔案糾正亂攤派,自來水公司退回多收居民的材料費3.8萬元,縣政府下文將水費每噸從1元降到0.8元。
2004年,鎮寧縣內要建高速公路,占用了鎮寧縣劉關村農民的土地,因補償辦法不合理,村民們不知道怎么解決此事,於是找到了汪希華老人,希望能由他幫忙反映情況。汪希華老人毫不猶豫就答應了,本著實事求是,不能誇大或縮小村民利益的原則,一戶一戶的進行調查摸底,然後再向縣、市、省一級一級的相關單位和機構反映情況,由於情況屬實,要求合理,最終得到了相關單位的理解和支持,在相關部門的通力配合下,劉關村村民被占的土地終於得到了合理的補償。
汪希華老人不僅在大事大非面前不動搖,在對待民眾小事上也不輕視:見義勇為抓無賴,幫助弱女子,關愛學生,監督執法部門的執法等等。此外,汪希華老人還利用家裡開的旅社,熱誠的免費招待了來自全國各地遇到困難的人,受到了“扶貧濟困”、“無私助人”“人老心紅、正氣楷模”等稱讚。
汪希華老人多年的堅持付出得到了當地政府和民眾的認可,成了當地的名人,家中擺滿了民眾自傳送上門來的感謝匾牌100餘塊、錦旗、感謝信、讚揚他的詩詞和楹聯無數,並多次被省級媒體採訪報導,分別以“汪老伯打官司”、“鎮寧有個好老人”、“汪希華愛管閒事”等為題刊登了文章。縣相關部門也經常讓其作為人民民眾的代言人參與各種涉及人民民眾利益的會議,聽取其意見。經推薦,汪希華老人出席了貴州省2005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代表大會,並獲得了貴州省“十佳維權人物”的先進個人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