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房產管理局

(三)房產管理科1、貫徹執行房產權屬、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檔案;2、負責內、外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工作,核發內、外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對預售項目實施動態跟蹤管理;3、負責房產測繪管理工作;4、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和業務監督;5、負責全市商品房、公房出售後維修基金的歸集工作。 (六)房改管理科1、貫徹執行國務院、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2、組織指導全市各單位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協調實施過程中的矛盾;3、負責全市出售公有住房的審批工作;負責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備案工作;4、負責全市各單位貨幣補貼方案、審核備案和貨幣補貼審核備案;5、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申購審批工作;6、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落實廉租住房房源。 (九)江陰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1、負責本市國有直管公房的權屬及經營管理工作;2、負責本市國有直管公房的維修管理;下達年度維修計畫,審定維修方案,檢查維修質量,審核維修項目的預決算;3、負責本市國有直管公房的出售;4、負責國有直管公房的接管驗收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建立和完善住宅產業發展巨觀調控體系,負責危房、舊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環境質量;
(三)負責房屋權屬管理,依法核實和確認房產權屬,辦理房產登記發證,管理產權產籍檔案;負責房產測繪管理;
(四)負責房地產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審核和業務監督;
(五)負責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負責房屋維修基金歸集和使用管理;
(六)負責各類房屋的使用、裝修、修繕、改造、保留保護和安全鑑定以及白蟻防治的行政管理;
(七)負責直管公房、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逐步解決私房改造遺留問題;
(九)負責住房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負責出售公有住房、調整公有住房租金;歸口管理全市住房基金;建立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級供應新體系;
(十)負責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房產系統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對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的領導;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 設 機 構 及 職 能

(一)辦公室(政工科)
1、研究擬訂房產工作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性、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局發文的文稿審定工作;
2、組織和參與綜合調查研究,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3、加強信息工作,利用計算機加強房產信息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重要工作信息的採集、整理、報送;
4、負責檔案處理、交辦任務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催辦、督辦工作;
5、負責來信來訪工作;
6、負責綜合性會議安排,公務接待、文書檔案、保密、綠化、獻血、計畫生育、固定資產、行政事務、後勤服務和安全工作;
7、負責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本局中層幹部考察配備及日常管理工作和選拔後備幹部工作;
8、指導本系統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落實檢查黨內各項活動開展情況,做好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
9、承辦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調配、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獎懲任免、考核評比和軍轉幹部安置工作,監督與指導全員聘用制、勞動契約制的實施工作;
10、承辦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考工定級及繼續教育工作;
11、負責管理、指導幹部檔案工作和做好有關年報統計工作;
12、負責全局老幹部工作、知識分子工作;
13、開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局黨員幹部職工的思想動向;
14、抓好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活動;
15、負責全局工會工作、共青團工作;
16、負責職業教育和職工文化、崗位培訓。
(二)住宅產業科
1、貫徹執行住宅產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
2、組織全市房地產業發展的調研,編制近期、中長期住房發展計畫;
3、負責全市各類住房的信息統計工作;
4、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安全管理;
5、負責對本市各類危險房屋的鑑定,檢查、督促危險房屋責任人排險解危;
6、調處房屋損害糾紛,負責本市法院委託涉及房屋安全糾紛的鑑定工作;
7、負責全市重大社會活動建築物應急安全檢查工作;
8、負責全市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9、負責白蟻防治的行政管理;
10、編制住宅與房地產業科技進步計畫和推廣計畫,組織科技進步項目的立項報批、實施、成果鑑定和部品的住宅材料推廣套用工作;
11、負責組織試點智慧型小區,康居工程的建設。
(三)房產管理科
1、貫徹執行房產權屬、房地產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檔案;
2、負責內、外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工作,核發內、外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對預售項目實施動態跟蹤管理;
3、負責房產測繪管理工作;
4、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和業務監督;
5、負責全市商品房、公房出售後維修基金的歸集工作。
(四)物業管理科
1、貫徹執行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制訂本市物業管理地方性法規、服務內容標準及行業規範;
2、負責全市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工作;
3、參與新建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做好小區配套用房的接收、管理工作;
4、指導住宅區(大廈)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
5、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小區服務等級的考核、評定
6、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的糾紛;
7、負責全市繳納維修資金各類房屋的修繕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老小區整治改造和“平改坡”工程。
(五)綜合財務科
1、負責各類資金的管理,及時調度重點項目資金;
2、編制機關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編制機關經費預決算,監督經費的使用;
3、指導督促直屬單位搞好基礎財務會計工作;
4、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5、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管,開展經濟分析活動,為決策提供財務信息;
6、負責直屬單位各類報表統計工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普查、調查工作;
7、負責直屬單位目標管理工作的考核;
8、負責直屬單位體制改革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六)房改管理科
1、貫徹執行國務院、省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
2、組織指導全市各單位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協調實施過程中的矛盾;
3、負責全市出售公有住房的審批工作;負責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備案工作;
4、負責全市各單位貨幣補貼方案、審核備案和貨幣補貼審核備案;
5、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申購審批工作;
6、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落實廉租住房房源。執行本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負責租賃住房補貼,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的審批工作;
7、負責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維修基金收存。負責售房款支用審批工作;
8、負責全市出售公有住房中違紀違規的糾錯工作;
9、負責國有直管公房的權屬及委託經營管理工作;
10、負責落實私房政策,複查處理私房改造中的遺留問題;
11、規範房屋租賃行為,核發《房屋租賃許可證》,實行租賃契約備案登記制度。
(七)政策法規科
1、負責房改與房產管理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報審工作,並組織實施;
2、受理、組織審理行政複議案件;
3、辦理房產管理規範性檔案備案;
4、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辦理重大行政處罰備案;
5、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和房產管理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
(八)江陰市房產管理局產權監理處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房產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規,實施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產權產籍管理;
2、依法審查各類房屋所有權歸屬,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及他項權賴羌鞘中??
3、加強產權產籍管理,建立健全房地產產權產籍檔案,做好經常性產權轉移、變更的增、滅籍工作,為城市改造與建設提供準確的依據;
4、提供房產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九)江陰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1、負責本市國有直管公房的權屬及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本市國有直管公房的維修管理;下達年度維修計畫,審定維修方案,檢查維修質量,審核維修項目的預決算;
3、負責本市國有直管公房的出售;
4、負責國有直管公房的接管驗收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江陰市房屋安全鑑定管理辦公室
1、貫徹實施有關房屋安全估矸
2、負責對本市各類危險房屋的鑑定,檢查、督促危險房屋責任人排險解危;
3、調處房屋損害糾紛,負責本市法院委託涉及房屋安全糾紛的鑑定工作;
4、協同做好全市重大社會活動建築物應急安全檢查工作。
(十一)江陰市白蟻防治所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白蟻防治的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全市房屋建築的白蟻預防、滅治工作,收取白蟻預防、滅治費用。
(十二)江陰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國家《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負責制定本市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政策;
2、負責編制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計畫,並負責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組織管籃托?鰨?/DIV>
3、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管理、對外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
(十三)江陰市物業管理中心
受房管局委託,主要承擔以下職能:
1、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維修資金的歸集、核算和使用管理;
2、負責全市繳納維修資金各類房屋的修繕管理工作;
3、負責實施全市老小區整治改造和“平改坡”工程;
4、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工作的具體業務指導;
5、組織物業管理方面的業務培訓;
6、配合做好物業管理市場化招投標,推進物業管理企業市場化運作;
7、配合做好優秀物業管理項目的創優達標評定(預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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