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體育局

江門市體育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市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市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
二、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指導各市體育部門開展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協同各部門做好學校、企業、機關、城市和農村的體育工作,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三、對競技體育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制訂訓練競賽體制改革措施,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四、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國內大型比賽和參加省以上的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五、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
六、組織和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體育宣傳出版,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技術人才,負責體育局系統的計畫、財務、統計和勞動工資工作。
七、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八、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九、培育發展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十、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辦、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研究擬訂我市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目標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黨群、人事、工資福利、老幹部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
(二)民眾體育科
組織實施全市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體育項目協會工作;有計畫地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體育設施標準化和規範化的建設;組織和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體育宣傳出版。
(三)競技體育科
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負責本市業餘訓練的指導和協調;組織、協調本市運動隊備戰和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指導本市青少年競賽工作和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
(四)體育經濟科
擬訂市級體育經費預算;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指導協調體育產業發展,監督管理體育市場;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計畫、財務、審計、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其他事項

市體育局承擔江門市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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