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建設局、區房地產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推進住房改革與發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著力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加強對房地產和建築市場的監管,建立住建系統誠信體系,維護市場秩序。
(四)加強城鄉建設管理,促進宜居城鄉建設。強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
(五)加強住房和建設信息管理。加強建設領域資源節約工作,有效降低建築能耗。
(六)加強對建築行業的指導,推動全區建築業企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和監督實施。
(二)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全區住房資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指導房地產中介服務和物業管理;提出全區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五)承擔城市建設的相關責任。參與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年度計畫的擬訂,組織政府投資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區燃氣管理工作。
(六)承擔規範、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七)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區建設工程和建築業的行業改革發展,負責推進工程勘察設計業的改革發展。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全區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導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建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工作,負責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協助實施行業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指導行業註冊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監督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規程的實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維穩、督辦、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文稿;牽頭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協助實施行業專業技術資格制度。
(二)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產權管理股。
負責房地產權產籍的管理,審查、核發房地產權證;落實房屋政策;處理房屋產權糾紛;檢查、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交易登記工作。
(三)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管理股
承擔貫徹落實有關城鎮住房保障政策法規,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檢查、指導房屋租賃和房管所的業務工作;審核直管公房維修計畫;負責公房維修;負責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調處毗連房屋糾紛;管理白蟻防治工作;負責住宅管理、房屋徵用拆遷,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裁決拆遷補償安置糾紛。
(四)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股。
負責監督、指導全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負責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全區住宅維修資金的管理。
(五)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股。
擬訂城市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擬訂城市建設實施辦法;負責全區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審批發放全區《預售商品房許可證》;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問題樓盤處置;指導“城中村”改造。
(六)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村鎮建設股(區燃氣管理辦公室)。
指導宜居城鄉建設、農村住房建設;督導村莊整治及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組織編制城市燃氣中長期規劃;負責燃氣行業市場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管理燃氣企業資質;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燃氣工程選址、驗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區燃氣行業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指導燃氣協會新會辦事處的工作。
(七)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管理股
負責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受理建設工程招標活動的投訴和調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糾紛;負責工程建設造價的監督指導;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制度;監督指導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及公益性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式進行建設管理;負責監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執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受理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投訴,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建築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資質管理和人員的資格管理;參與重點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論證和評審的審查;參與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推廣建築材料新產品、新技術和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技術工作;負責查勘、檢測、鑑定市區房屋。
(八)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財會管理股 。
負責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和經濟責任指標;負責住房公積金、住房資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江門市新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正副股職領導職數13名。工勤崗位普通雇員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