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經管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江西經管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

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JIEAQNZYZ)是在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JIEA)黨委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於2005年12月成立的。是由學院志願從事服務事業的大學生組成的。

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JIEAQNZYZ)是在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JIEA)黨委領導和團委的指導下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成立的。是由學院志願從事服務事業的大學生組成的。本協會的宗旨是“獻愛心、弘美德、立足校園、服務社會”,並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通過組織和指導全院青年志願者活動,為社會提供服務保障,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本院青年大學生全面發展提供一個高效合理的平台,與此同時推動全院各項工作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本協會經過多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組織機構,制定了完整的協會章程,以及一系列的管理條例,並逐步加強與省內外志願者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合作交流。
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JIEAQNZYZ)簡介

一、 性 質: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事業的在校大學生以自願為原則組成的全院性社團組織,本協會接受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黨委和江西省青年志願者協會的領導,由院團委指導。
二、協會精神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三、協會宗旨:本協會以“獻愛心、弘美德、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為宗旨,通過組織和指導全校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大學生在推進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全面提高青年素質,為社會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出貢獻。
四、工作原則:貫徹和推廣“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協會精神,傳遞愛心,傳遞文明
五、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委員大會: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委員代表大會
(二)常務理事會:本協會具體履行事務機構是常務理事會,由委員大會選舉產生,執行委員大會決議及政策,接受委員大會監督,對委員大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一名理事長、三名副理事長(含一名常務副理事長)和若干名理事組成
(三)辦公室:具體協調,安排各部門的工作,主持各種大會議,記錄會議內容,協會各部門、各成員之間的關係,提高工作效率及積極性。同是負責保管各活動經費的收據,賬單等經費收入和支出憑證,付出賬目登記,保管本協會經費,並負主要責任,做好的財務報告,及時反饋本協會的財務情況。
(四)社會服務部:立足院內與院外服務,代表本協會主動服務社會需要幫助的人,深入基層宣傳社會青年志願者的心聲和發揚為人民服務的傳統美德。
(五)外聯部:立足院內外,與兄弟社團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相互假瘤學習共謀發展,負責本協會重大活動贊助,負責接待對外來賓和組織外來事項。
(六)紀檢部:加強請假制度的管理,制定協會考核的標準,負責本協會會議出勤率的考察,及時公布考察結果,對所有例會、活動紀律監督與檢查配合各部門完成各項工作。
(七)策宣部:負責協會主要活動的策劃信息、制定詳細的活動計畫和專業化的項目策劃書。負責各活動的通知,海報的知道及張貼,對內,對外進行良性宣傳,樹立和維護協會形象,擴大協會影響力和提高協會知名度。
(八)人力公關部:對本協會新成員資料的等級和整理,製作本協會成員檔案庫,對新成員的能力考核,認定,及時反饋給本協會理事;制定本協會成員聯繫卡及QQ群的建立,負責年度優秀個人,優秀部門的評比報告,呈報理事會考核審批,發掘人才,提拔有能力的人。
(九)文藝部:計畫組織本協會的文娛活動,發覺鍛鍊文藝分子,培養文藝骨幹,籌辦各種文藝晚會,加強與兄弟社團的感情聯繫。
六、 臨時組織:
為豐富協會文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委員的創造力,凝聚全會力量,在本協會發展過程中先後成立了三個臨時組織。這些組織的成員是來自各個部門的委員,其特點是不作為正式職能部門存在,而是長期性的“臨時組織”,由一位在職副會長負責指導,內部成員自行管理。
(一)話劇組:話劇組於2009年下半年成立,由時任委員陸明輝等人發起成立,得到了時任(第四屆)會長傅賴紅等理事的大力支持。該小組的成立有利於發掘本協會內部的文藝人才、鍛鍊新一屆委員的組織管理能力、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提升協會形象、凝聚全會的力量。第一屆話劇組排練的話劇為《天下無賊》,該話劇的第一次演出就轟動了學院,從此奠定了話劇組在本協會文藝方陣的主心地位。第二屆話劇組由時任(第五屆)副會長陸明輝負責指導,小組成員梅孔文、徐文聰、錢春雲負責組織排練與管理,排練的話劇為《非“雷”勿擾》,於2010年12月05日青協五周年生日晚會上首次上演,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隨後便被推薦至學院社團聯合會迎新晚會參加演出。第三屆話劇組由時任(第六屆)副會長徐文聰負責指導,小組成員歐陽效斌、黃丹丹負責組織排練與管理,排練的話劇為教育意義與幽默效果具佳的《誰是可憐人》,該話劇將在青協六周年及社團聯合會迎新晚會上演出。
(二)手語組:手語組的前身是為了籌備青協四周年慶典晚會的而成立表演小隊,當時(第四屆)外聯部委員張海、謝香標自學《愛》的手語並成功進入晚會演出。到第五屆時理事會決定將手語作為我會一項傳統傳承下去,因此於2010年下半年成立第一屆手語組,由時任(第五屆)理事、外聯部長、手語組創始人之一的謝香標擔任教練,組員姚長虹等負責組織排練與管理,排練的手語依然是《愛》。第二屆手語組由時任(第六屆)理事、外聯部部長、手語組老組員姚長虹擔任教練員,謝太陽生、汪菲等負責組織排練與管理,排練的手語是《愛》以及本會會歌《愛因為在心中》。該小組作為我會對外交流的重要橋樑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三)文編組:“文編組”全稱為“青協文史編輯小組”,由時任(第六屆)副會長何松提議並於2011年下半年成立第一屆文編組,並由何松會長和姚長虹部長擔任正、副組長。其職責是:收集、審核、整理青協相關歷史資料,編輯、撰寫青協歷史記錄;製作、保管青協電子版資料;註冊、管理青協各種專用主頁、信箱、QQ、微博等網路宣傳、聯繫工具;配合辦公室等部門對青協各種重要會議進行記錄,及時發布重大決議、通知,對青協各項動態進行及時、準確地報導;聯繫歷屆理事、架起協會與歷屆理事溝通聯繫的橋樑;協助外聯部做好與省內外高校青協的交流的各項工作,收集、整理、保管好相關通訊錄;其他相關或臨時委派的各項工作。該小組將在本協會發展的歷程中擔任不可或缺的角色。
七、主要成績:本協會先後被評為學院“三星級社團”、學院“四星級社團”、學院“優秀社團”,並於2010年光榮的被評為“江西省優秀社團”,此外本協會還積極參加學院舉辦的寫作比賽、社聯籃球比賽等各種比賽,獲得了若干先進項獎項和光榮稱號。
八、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是由志願從事服務事業的江西經濟管理職業(職業)學院學生組成的,屬於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團委的社團組織,接受院團委指導。
第二條: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開展工作,依據《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和《江西經濟管理(幹部)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制定章程。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獻愛心,弘美德,立足校園,服務社會。
第四條:本協會奉行志願: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原則,通過組織和指導全院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服務保障,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增強大學生的社會服務意識,努力提高大學生的整體素質,促進本院青年的全面發展,推動全院各項工作協會發展和全面進步。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廣泛發動同學,通過開通宣傳和社會服務活動,弘揚社會正氣和中華名族傳統美德。倡導助人為樂和無私奉獻精神,增強廣大同學關心社會,認識社會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感。
第六條:規劃、組織青年志願服務,培育青年的公民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使專業知識融於實踐,促進廣大青年健康成長。
第七條:為校園建設、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
第八條:為具有特殊困難,需要社會幫助的社會成員尤其是貧困地區校園學子提供志願服務。
第九條:根據校青年志願者協會及院分團委的組織、策劃,協調、舉辦各個時期的青年志願服務活動。
第十條:開展與兄弟社團、兄弟院校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第三章委員

第十一條:凡熱心社會公益生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奉獻精神,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有意致力於服務工作並自願遵守,維護本協會章程及其他各項條例的我校青年學生均可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的成員,並統一發放青年志願者工作證。
第十二條:本協會實行入會和退回自願的原則。
第十三條:凡入會申請者需上交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籍貫、所在班級,兩張證件照和課程表以及會費。
第十四條:委員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及表決權,退會自由,退會需提前一個月申請;
二、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的權利。
三、有權參加本協會的各種活動和享有參加學習培訓的權利。
四、有權請求本協會幫助解決在志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第十五條:委員的義務:

一、 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 樹立青年志願者形象,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搞好本協會工作,宣傳本協會的義務;
三、執行本協會決議,服從領導,認真完成任務的義務及交納一定會費;
四、各成員由理事會審核討論通過,由理事會統一頒發會員證;
五、委員退會時,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理事會提出申請,並交回工作證,經理事會批准過後方能退會。
第十六條:志願者與服務對象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服務於被服務。
第十七條:理事會將表彰和獎勵在志願者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委員。

第四章 執行機構的設定

第十八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委員代表大會。本協會具體履行事務機構是常務理事會。
第十九條:本協會設定一名會長,副會長若干名;共設七個部門,分別是:社會服務部、外聯部、紀檢部、策宣部、人力公關部、辦公室、文藝部。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成員由本協會會長、副會長及各個部門部長構成。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門部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協會會員的要求;
二、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有奉獻精神;
三、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主持協會事務。其職責:
一、對協會的重大問題採取民主集中制原則進行討論,並作出決定;
二、討論和決定協會年度工作,方針、計畫的任務;
三、制定各機構負責人的聘任及內部管理制度;並審計其他各項條例方案。
四、選舉產生下屆協會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及罷免理事會成員。
五、審計和監督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
六、選舉產生下屆協會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及罷免理事會成員。
七、開展協會的各項活動。
八、每學期組織召開總結表彰大會。
第二十三條:部門職能的劃分:
一、會長:管理本協會的日常工作,具體布置各部門的工作安排,規劃協會的發展前景和協會的工作藍圖,處理內外事務,確保協會工作的良好運作,培養好協會的新一屆委員,做好傳接工作,協調協會各部門及組織之間的工作。
二、副會長:協助會長管理協會的日常工作,處理好協會各部門之間的關係,提升協會凝聚力和調動委員的工作積極性,做好秘書各項工作。
三、社會服務部:立足院內與院外服務,代表本協會主動服務社會需要幫助的人,下鄉宣傳社會青年志願者的心聲和發揚為人民服務的傳統美德。
四、外聯部:立足院內外,與兄弟社團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相互假瘤學習共謀發展,負責本協會重大活動贊助,負責接待對外來賓和組織外來事項。
五、紀檢部:加強請假制度的管理,制定協會考核的標準,負責本協會會議出勤率的考察,及時公布考察結果,對所有例會、活動紀律監督與檢查配合各部門完成各項工作。
六、策宣部:負責協會主要活動的策劃信息、制定詳細的活動計畫和專業化的項目策劃書。負責各活動的通知,海報的知道及張貼,對內,對外進行良性宣傳,樹立和維護協會形象,擴大協會影響力和提高協會知名度。
七、人力公關部:對本協會新成員資料的等級和整理,製作本協會成員檔案庫,對新成員的能力考核,認定,及時反饋給本協會理事;制定本協會成員聯繫卡及QQ群的建立,負責年度優秀個人,優秀部門的評比報告,呈報理事會考核審批,發掘人才,提拔有能力的人。
八、辦公室:具體協調,安排各部門的工作,主持各種大會議,記錄會議內容,協會各部門、各成員之間的關係,提高工作效率及積極性。同是負責保管各活動經費的收據,賬單等經費收入和支出憑證,付出賬目登記,保管本協會經費,並負主要責任,做好的財務報告,及時反饋本協會的財務情況。
九、文藝部:計畫組織本協會的文娛活動,發覺鍛鍊文藝分子,培養文藝骨幹,籌辦各種文藝晚會,加強與兄弟社團的感情聯繫。
第二十四條:話劇組是針對本協會內部全體委員成立的小組,目的在於團結本協會委員,是連線本協會的委員感情的紐帶,加強本協會的團結,促進本協會的健康成長。本劇組的成員在本協會內部招募或自薦。

第五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五條:協會常務理事會每周召開一次,商量協會各項事宜,處理常務理事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常任理事會須有1/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他決定須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會同意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條:例會由會長、副會長主持召開,傳達常務理事會的重要決議,日常例會一周舉行一次,旨在傳達協會精神,處理日常事務和增進委員的了解。
第二十八條:參加者為全體青年志願者協會成員,與會人員與會期間不得遲到早退,需請假者須事先向負責人請假並寫好請假條,由辦公室登記,否則不得無故缺席。
第二十九條:與會人員與會時應穿戴整潔,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佩戴工作證,積極反饋活動情況,參加討論。

第六章 活動制度

第三十條:活動策劃條例:
一、對協會固定的日常活動要提前一周進行策劃,對大型主題活動要提前一個月進行策劃。
二、策劃方案要顧及實際可行性,內容從事,主題突出,操作明確,形成文字;方案至少需要三分不同的策劃,以防突發事件,以作防範於未然的準備;方案及時列印,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在每次的工作例會上與其他適當時機告知各部,取得配合與支持,具體事項當場落實。
三、主題活動的策劃要緊扣熱點,切合需求,富有創意,互不雷同,形成特色。
四、在院內應積極發現公益活動,如迎接新生、慰問新生、協助院內大型活動的組織等。
五: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務點進行公益服務活動。
第三十一條:活動實施條例:
一、活動前,做好具體實施計畫書,明確活動流程以及各部門在活動中的任務安排,活動時參加人員的分工,聯繫活動場地及場地需要物資(桌椅、電源、水源等),聯繫工具車及活動人員的飲食,協同辦公室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準備。
二、活動時,按照方案,認真、細緻、熱情地組織實施。項目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順序規範進行,營造聲勢,確保效果。臨時修改方案內容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內容,須經理事會同意。
三、活動後,整理活動場地,返還所借物資;整理活動人員名單,及時送予辦公室等部門。
第三十二條:活動總結條例:
一、大型活動的參與人員每人應有一份活動感想,在活動後由策宣部統一收齊交予辦公室。
二、活動人員在活動組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寫建議書,在活動後由交予本部部長,供協會進一步開展活動、完善各項制度作參考。
三、活動負責人於活動完畢後第二天向理事會遞交活動總結,並列印成文。

第七章 經費的來源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經費主要用於協會日常公共用品及開展活動,保證協會正常運作。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經濟來源:院共青團委員會的扶持,企業贊助或其他形式的社會捐助等。
第三十五條:委員所交會費一次性徵收,即從入會到畢業。會費一律上交院團委。
第三十六條:各部門出外進行聯誼活動的經費實行AA制,實行多退少補政策。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的所有經費,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借用、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保證本協會經費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財務管理依據《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幹部)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財務管理條例》執行。

第八章 協會考核、獎懲制度

第四十條:考核對象為本協會全體成員;
第四十一條:日常例會應準時到會,如有事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請假需交一份請假條,有幫是登記。無故兩次不到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社團內處分。
第四十二條:考核方式為通過民主評議的方式,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報院主席團及分團委批准做出決定。
第四十三條:考核的要求為要嚴格掌握考核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對成員進行認真分析、考核,多方面聽取意見,切忌主觀臆斷、感情用事。
第四十四條:每年根據委員從事志願服務的時間,表現和成效,理事會對優秀者授予“優秀青年志願者”稱號,評選辦法按《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幹部)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優秀社員評選條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為各項評優評先進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據和意見,其結果記入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幹部)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志願者登記表。
第四十六條:成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院校規校紀和本協會章程的行為將取消其青年志願者資格。

第九章 管理制度和檔案材料

第四十七條:各部門套用檔案袋來保存各部門的日常檔案,其他檔案存於辦公室檔案組。
第四十八條:單個活動的活動計畫、策劃書、活動總結、活動人員名單、感謝信、活動報導等。
第四十九條:自薦書、建議書。
第五十條:服務對象需求情況檔案(自然情況、聯繫方式、服務需求)
第五十一條:政府部門、媒體及其他社會部門的情況檔案(自然情況、聯繫方式、服務需求)
第五十二條:志願者檔案(自然情況、聯繫方式、提供服務項目、需求等)
第五十三條:志願者招募、培訓、調用、考核、獎勵等制度。
第五十四條:志願者服務守則。

第十章 入會誓詞

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服務公益事業,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以踐行社會踐行公益事業的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友愛,平等互助,共同發展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條:章程修改方案須經常任理事會代表大會2/3以上人數同意方能通過。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社團聯合會所有。
第五十八條:凡依據本章程制定的、經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的、有利於本協會長遠發展的規章、制度、辦法、通則等一律享有本章程同樣的地位及執行力度,全體會員必須依律予以堅決擁護並認真執行。
九、傳統服務項目:
(一)義務守公交維持秩序
(二)軍訓獻愛心
(三)校運會志願服務
(四)義務支教
(五)義務去敬老院慰問看望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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