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和基本條件
招生對象為今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基本條件: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2010年8月31日),未婚;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軍隊,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歷史清白,作風正派,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身體健康;報考初級指揮專業的考生應具有良好的氣質、強健的體魄、較強的吃苦精神,適合培養為初級指揮軍官。招生宣傳
招生院校應通過建立院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實事求是地向考生、教師及考生家長介紹院校基本情況、培養目標及分配原則等。各軍分區(警備區)、人武部應積極配合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各級招考辦和中學應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宣傳,教育考生樹立獻身國防事業的遠大志向,鼓勵考生踴躍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確保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有足夠的生源。填報志願
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招生填報志願仍實行估分網上填報(6月14日至16日),由各縣(市、區)招考辦按省高招辦統一部署組織實施。考生填報志願後,必須在6月17日前到當地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進行政治考核登記。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縣(市、區)人武部牽頭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執行。縣(市、區)人武部會同當地招生辦公室、公安部門組成考核組,由1名人武部領導擔任考核組組長。各縣(市、區)招考辦負責通知考生6月23日上午到駐地縣(市、區)人武部領取政治考核表,填寫基本情況。考核組採取走訪、座談等形式,調查了解考生家庭情況、社會關係和現實表現等,客觀公正地對考生作出考核結論,經考核組組長簽字後,於6月26日前,將政治考核情況按合格、不合格分類登記(見附表四),上報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6月27日,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將政治考核情況按合格、不合格以縣(市、區)為單位分類匯總,與考生政治考核表一併送面試體檢點所在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異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武部會同考生學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組織實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經政治考核的考生,不得參加軍校和招收國防生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縣(市、區)人武部應當組織複議。招生院校對考生進行政治複審,複審不合格的院校不得錄取。面試和體格檢查
面試和體格檢查工作安排在6月24日至28日,採取劃片集中的辦法進行,全省設南昌、贛州兩個面試體檢點(詳見附表三)。南昌、九江、上饒、撫州、宜春、萍鄉、景德鎮、鷹潭、新余市考生在南昌點參加面試體檢;贛州、吉安市考生在贛州點參加面試體檢。根據總部要求部署,結合面試、體格檢查,進行相應的心理素質測試。面試體檢工作由省軍招辦統一部署,面試體檢點所在地軍分區(警備區)具體組織實施並對面試、體檢負全責,各設區市招考辦配合。面試體檢點軍分區(警備區)應抽調組織管理能力強,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負責面試體檢的組織工作。面試體檢點實行封閉式管理,除面試體檢工作人員和考生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面試體檢工作人員不得將手機等通信設備帶入面試體檢現場。要科學設定面試場地和體檢科室,建立正規的面試體檢秩序,工作人員一律實行掛牌上崗,考生憑身份證或學生證、准考證進點面試體檢,面試、體檢表須貼掃描照片、條型碼並加蓋騎縫章。根據教育部、總政治部通知要求,面試工作人員由總政治部指定軍隊院校、駐普通高校選培辦和面試體檢點所在地軍分區(警備區)選派人員組成,共同面試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國防生的考生。面試工作人員由省軍招辦統一編組,每組3人,並指定負責人,面試組人員共同面試考生。面試主要通過目測、口令調整和語言交流等方法,按照《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面試表》中規定的內容和標準,從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行為反應能力等方面對考生進行面試。考生面試完畢,面試人員應立即填寫《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面試表》,並由面試組負責人填寫結論、簽字。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面試合格的考生,面試組負責人還須在《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面試結論欄填寫結論、簽字。面試結果要當場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進行體格檢查;不合格者,面試人員要向考生說明原因。面試現場設立複議組,由省軍招辦、地方招生部門和院校各1名幹部組成,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複議,作出最終結論。
體格檢查標準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後發〔2006〕6號)執行。面試合格考生方可參加體格檢查。面試體檢點應抽調思想好、作風正、業務精的醫務人員從事體格檢查工作。要組織對參加體檢工作的醫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他們熟悉標準,準確認症,嚴格把關。要實行責任制,誰簽字誰負責,主檢醫生負全責,因體檢把關不嚴造成退學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各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省高招辦在公布錄取分數線之前,將各類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高校體檢控制分數線提前通知各設區市招考辦;將參加面試體檢考生名單以院校為單位按設區市分類提供給省軍招辦;將條型碼和掃描照片以縣(市、區)為單位分類提供給各設區市招考辦,由各設區市招考辦負責發給考生。各設區市招考辦負責通知並組織參加面試體檢考生,空腹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體檢。6月30日前,各面試體檢點將考生面試體檢結果與各設區市考生政治考核表匯總後,按政治考核、面試體檢結論分指揮類合格和非指揮類合格上報省軍招辦。7月2日9時前,省軍招辦將合格考生的《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面試結論及體格檢查表》送省高招辦,省高招辦負責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錄取依據。不合格考生面試體檢表由各面試體檢點軍分區(警備區)留存一年備查。
身體複查
按照總部“陽光招生”的要求,體格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除化驗類檢查科目外,其它檢查結果由主檢醫生在面試體檢點當場告之考生,考生如有異議,可提出複查申請,由面試體檢點組織複查,如自願放棄複查,由考生家長或本人簽字。對於化驗類檢查結果,依託江西教育網高招頻道予以公布,考生可憑本人考生號登入查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申請複查。同時,面試體檢工作人員還將採取電話聯繫等方式,向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或家長告之體檢結果。7月1日,對體檢結論仍有異議的考生(除視力外),省軍招辦將再集中統一組織身體複查,複查結果為最終結論,逾期不再辦理。新生入學後,由招生院校進行複查,凡複查不合格者,退回戶口所在地,其檔案材料轉到省高招辦,按軍地聯合下發的《關於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2005]政聯字第2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錄取
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國防生新生錄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統一領導下,實行提前單獨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招生質量,在政治考核、面試、體格檢查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所填志願,區分男、女生和指揮類、非指揮類,從高分到低分,由省高招辦按120%比例投檔,院校招生辦公室按專業計畫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第一、二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有缺額的院校,實行網上徵集志願,按徵集志願、分數進行錄取。屆時上線未錄取的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自行根據省高招辦公布的缺額計畫填報徵集志願。劃線類別為一本線的軍隊院校,其指揮專業經過調劑生源仍不足的,經招生院校同意後,可以降低分數錄取,但不得低於二本線。非指揮專業經過調劑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數線投檔或錄取。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應在投檔比例範圍內錄取考生。對省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單科競賽獲獎者,有文體專長並獲得省級以上相應證書者,以及現役軍人子女和軍隊因公犧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檔比例範圍內優先錄取。
要求
軍隊院校招收地方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是加強軍隊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領導、機關要高度重視,軍分區(警備區)、人武部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承擔起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的組織協調、政策宣傳等工作;各公安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共同把好政治考核關;各級招生部門、中學要大力支持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高校招生工作,積極為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高校選拔輸送高素質合格人才。總政治部指定的軍隊院校、駐普通高校選培辦面試人員,6月23日17時前到省軍區招生辦報到,在省軍區招生辦領導下開展工作。參加軍隊院校和普通高校國防生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遵守招生紀律,廉潔自律,堅決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軍校招生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誰簽字誰負責,面試體檢工作人員按職責要求層層簽定《面試體檢工作責任書》。要加強招生工作的監管,省軍區抽調幹部、紀檢人員組成招生監督組,配合總部招生巡視員進行全程督導;面試體檢期間,每天隨機抽選4-5名考生家長進面試體檢點進行監督,新聞媒體經審批同意後可進入作相關報導;省軍招辦在全省聘請15名、各軍分區(警備區)在駐地聘請5-7名社會監督員,對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省軍招辦設立舉報電話,號碼略。對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高校招生過程中的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和軍隊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附:面試體格檢查工作安排
2010年江西省軍校國防生面試體格檢查工作安排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 江 西 省 軍 區 政治 部
江 西 省 公 安 廳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