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質量檢驗協會

江西省質量檢驗協會是經江西省技術監督局批准成立,在江西省民政廳登記註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於1997年4月2日正式成立。協會下設學術工作委員會、培訓工作委員會、檢驗工作委員會、技術開發諮詢工作委員會等四個工作委員會。協會日常工作由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省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工作者、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者,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加強協作,溝通信息,開展學術理論研究,提高檢驗技術水平,促進產品質量提高,為我省經濟建設服務。
協會主要業務範圍: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質量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質量檢驗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全民質量意識。
2.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質檢機構和企業質檢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檢驗水平,維護質量檢驗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3.通過開展質量體系認證等多種形式的技術諮詢和服務,幫助企業做好技術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開展企業質量檢驗機構的評審,促進企業提高質量檢驗和質量控制水平,確保和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4.接受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委託,承擔質量仲裁檢驗、質量鑑定等有關質量檢驗和質量監督方面的具體的技術性管理工作及其它工作。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橋樑、紐帶和參謀、助手作用。
5.承辦企業及有關單位的新產品投產和技術成果的鑑定,開展質量評估和推廣質量保險業務。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向消費者提供質量信息,宣傳和普及質量知識和消費常識,提高廣大消費者的質量意識,為企業、用戶和消費者服務,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6.貫徹“規範市場、扶優治劣、引導消費、服務企業”的方針,對產品質量、服務質量以及工程質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第三方的檢驗、鑑定和監理,以檢驗數據為依據,積極宣傳和扶持名優精品、名優企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7.組織開展質量檢驗技術、質量檢驗設備與設施及質量檢驗標準的研究、開發、諮詢、鑑定、服務和推廣套用。
8.收集、整理、編輯質量與檢驗信息,提供信息服務。
9.興辦經濟實體和非法人的經營機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10.承辦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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